首年 第七十天
要遠離無故愛爭鬧的人
「遠離分爭是人的尊榮,愚妄人都愛爭鬧。」(箴20:3)
經文尾的「爭鬧」,原文gala’,也指「惱恨,插手 (爭端),爭吵」的意思。有關爭鬧,筆者有數點關注。首先,要留意在一些文化或民族中,不慣於公開爭吵的人們。他們傾向譴責人際之間的衝突;反而,把這些爭鬧收藏在人與人的惡意相處之中,包括勾心鬥角,以權謀私,甚至在自己裡面去處理爭鬧,這可以演化成自相矛盾的性格。那種較為隱藏的人與人之間的爭鬧,影響上不比公開的爭鬧的小;但愛爭鬧者的心理,卻很值得留意。
其次,爭鬧者往往因為與別人比較,甚至要在別人身上追尋自己的滿足,而不甘心敗給別人;很可能,加上人對於自己軟弱的不滿,於是喜愛與別人爭吵。的確,外在的爭鬧可以掩蓋人內心的問題。相反,信徒要把自己追求滿足之處,放在追求真神之上。不錯,神可以藉著別人去滿足我們;但即使如此,我們感恩的心,應該放在真神身上,而不單只去感謝相關的人。
再者,不甘於敗給別人而起的爭鬧,也可以有多種原因。除了上段提及過的錯誤比較之外,也有人誤把別人當成是假想敵,要跟別人比拼。不論在學的同學、同事,甚至親朋戚友等當中,喜歡與人比拼的,可能因為性格不合,或是因為自尊出了問題,或誤以為別人要跟自己比較等等,而不停地跟別人爭鬧。往往,愛爭鬧的人,都是糾纏於自己的缺失、錯誤的眼光和期望、別人的過錯,甚至環境的巧合等多種因素之中。
相反,信徒如覺得需要,可以從自身錯誤的期望,甚或遺傳的錯誤傾向入手,去改變那種愛爭鬧的心態和習慣。但同時,神的百姓要不怕爭辯,要有勇敢和智謀,去努力爭取屬主的公平、正義和真理;尤其是當面對著欺壓,但又想遠離爭吵,就未必是智慧之舉了。有時,這些爭取公義的行動可能會帶來爭鬧的,但在主的帶領和保護中,就不用怕任何衝突。
思考問題:
1) 你慣常怎樣面對勾心鬥角等不同方式的爭鬧呢?在心態上,你有需要按照主的公義去改善自己嗎?
2) 你覺得自己不怕爭辯,而可以努力去爭取屬神的公平、正義和真理嗎?如有欠缺,你需要在主面前祈求甚麼内在改變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