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一百八十三天

要脱离愚妄的事

“愚昧人行愚妄事,行了又行,就如狗转过来吃牠所吐的。” (箴26:11)

“他因不受训诲,就必死亡,又因愚昧过甚,必走差了路。” (箴5:23)

上节经文中的 “愚昧人” 或译 “愚妄人”,也指 “头脑简单的人,狂傲人” 的意思。“愚妄” 原文ivveleth,也指 “愚蠢、愚笨” 的意思。这经的含意是:愚妄人行愚妄事,愚妄事更加会进一步强化他们成为愚妄人;此循环比喻为 “狗转过来吃牠所吐的”。虽然经文的解释,跟新约彼得后书2章22节略有不同,却提供了另外一个角度,去了解罪人可能有的问题。

毫无疑问,那些信过耶稣,但又背弃祂的人,就是愚妄或愚昧人。或许,他们的头脑简单,不肯进深了解主更新人生命之道;又或许,他们即使信了主,但仍然不肯改变自己狂傲的性格,未能谦卑自己。再者,他们可能未肯放弃过去所做的愚妄事。换句话说,即使那些人声称信主,但仍然未改变经文所指,那可能出现的恶性循环。这些人很可能不习惯改变自己,也不习惯做耶稣要求人去做的事情。他们更可能是一些很容易上瘾或沉溺于恶习的人,而这些沉溺正阻碍他们继续信主(如果读者真的有这种情况,而未能自己解决,就须要向他人求助)。信耶稣改变不了他们,神的话也改变不了他们;相反,旧日的愚妄事,甚至恶事,一段时间后,反而把主的道排斥、毁掉了。这也吻合下节经文所提到的情况。

下节经文中的 “过甚”,原文rob,指 “众多、丰富,伟大” 的意思。对于那些有众多愚昧,甚至视愚昧为 “伟大” 的人,他们自然走错了路;因为那些愚昧竟不及主耶稣的伟大。相类似,当人不肯接受神的教训,却拥抱反对神的道理,结果就是死亡。总言之,以上两节经文提醒人,必须要脱离行愚妄事的恶性循环,要铲除做愚昧事情的习惯;反要接受主的教训,改变自己,并进入生命的循环,就是圣灵的律之中 (罗8:1-2)。

思考问题:

1) 你觉得人如何能够开始改变那种不停做愚昧事情的习惯呢?

2) 怎样能够改变不肯受训诲的人,使他们愿意接受主的教训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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