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二百二十九天

正视人生命的真相

“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;心里谦逊的,必得尊荣。” (箴29:23)

“我赤身出于母胎,也必赤身归回;赏赐的是耶和华,收取的也是耶和华。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。” (伯1:21)

上节经文中的 “高傲” 原文ga’avah,有两方面的意思,正面指 “威荣、尊荣”,负面则指 “骄傲、狂傲、狂妄、自傲、夸大,冒起、涨起”;这字主要指表面的荣耀。如果从正面来理解,就是指人的威荣,可以使人变为卑下。没有别的,如果人的财富或体力等使人有威荣,当财富或体力失去时,也是那人威荣失去之时。因为人赤身出于母腹,也必赤身归回尘土。看人的出生与死亡的一刻,实在没有甚么人会看重现世威荣或尊荣的。

再者,人的生命,本身就是一份礼物,即是下节经文所讲的赏赐。笔者不只一次梦到主的使者,要把一份正正方方的礼物,送给不同已婚的姊妹;之后,她们就分别怀孕了。下节经文提到:“赏赐的是耶和华,收取的也是耶和华”。这差不多是总括了人在世界上生命的所有。即使人感觉到有尊荣或威荣,那都是出于至高神的赏赐,信徒没有任何理由要去夸口,反而应该不断说:“主的名是应当称颂的!”

笔者曾经听过有信徒这样说:“钱是我赚的,为甚么我要奉献呢?” “教会很缺钱吗?” “奉献是人情,不奉献是道理。” ……事实上,从来没有教会因为钱多,而能够做好主耶稣的工作。相反,人要问自己:自己的双手从何而来?自己可以造一双手给自己用吗?当人恰当地运用自己双手,赚到钱的时候,不应该以行动献上对神的感谢吗?生命是一份礼物。真神想每一个人都善用这份礼物,而且怀着感谢祂的心过日子。这是服在神大能手下的意思。当然,人可以选择抛弃或摧毁自己生命这份礼物。人如果选择摧毁自己或别人的生命,倒头来必使自己受害,后悔莫及。

思考问题:

1) 你对于人 “赤身出于母腹,也必赤身归回尘土”,有甚么感想呢?

2) 你对于 “生命是一份由神而来的礼物”,有甚么看法或感觉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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