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二百四十八天
不埋怨神的秘诀
“在这一切的事上,约伯并不犯罪,也不以 神为愚妄〔或作也不妄评 神〕。” (伯1:22)
上文中的 “愚妄”,原文tiphlah,也指 “不合理、不道德,不恰当,令人讨厌” 的意思。换言之,约伯在遭遇那一切厄运之后,没有认为神所做的事是不合理或不恰当,也不感到神是令人讨厌的。人遭遇不测,很容易埋怨祂以致犯罪,难以感谢神;其中一个主因,就是认为神做了某件事,或容许某件事发生,就是不合理、失职、没有慈爱或公义等等。这些埋怨神的人,是把某些世事的出现,误以为可以否定神的主权或合理性的理由。他们往往认定神不可以让某事发生;当那事真的发生了,神就不应该成为神。其实,真神的合理性并不是以人自身的遭遇去衡量,而是以祂的主权和旨意去决定的。以至高神为自己的神,是先认定祂凡事都有祂的道理,在不明白时,不是去埋怨或讨厌祂,而是以谦卑的心态,去祈求神显明祂行事的道理和心意。
由此可见,是那些妄评神的人,一早已经规限了真神;或以另一种讲法,他们早已经认为自己比神更加聪明,更适合做神。往往,人为神设下框架,也早于任何不合意之事的出现。因此,让真神成为自己的神,首先要撤去一切对神的规限、框架,甚至期望。让至高神有自由去彰显为神;这对于渴望能够真正了解圣经的人来说,是重要的关键。
很多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真神看为自己的仆人,只许神祝福,不许降祸。这其实是一种拜偶像心态。拜偶像的人,不容许偶像做甚么超出自己期望的事。当中更大的问题是,这样的人错失了在灾难或逆境中去学习和成长的机会。乐意让真神做自己的神,是确认祂在自己身上的全面权力,不论自己得福或受祸,都由祂来决定,并渴望神做一些超越自己期望的事情。这是约伯在苦难中仍然能够称颂神的秘诀。
思考问题:
1) 你同意神做一切事情或准许的事情,都有祂的理由吗?为甚么呢?
2) 你乐意神超越你的期望和限制,让祂在你身上,自由地做祂任何喜欢做的事情吗?为甚么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