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年) 第六天
信主、蒙赦罪,得基业
“…又因信我,得蒙赦罪,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。” (徒26:18下)
在约翰壹书2章12节中,约翰强调属灵小子要 “借着主名” 得蒙赦罪。在此,作者路加笔下的保罗,却强调是 “信” 耶稣而得蒙赦罪。笔者认为这两节不同的经文,是互相补足的。人先要对于耶稣有信心,然后,才可能借着耶稣的名,即祂名下所有的一切,而得蒙赦罪。再者,经文中有更丰富的意思。
(跟进日前的讨论。) 四、本节经文的 “因信我”,原文是指 “在我之内的信心”,即在耶稣基督之内的信心。在基督里,是保罗书信中的常用片语。在此,路加引述保罗所讲过的说话,是十分准确的;那使人得赦罪的信心,不是任何自信心,而是在耶稣基督内的信心。很可能,对于保罗或路加来说,一般信心的用法,不足以表达出使人得救的信心独特性;所以,要特别指出在基督内的信心,才会使人得蒙赦罪。笔者认为,这是主耶稣所批准、带领或欣赏的信心,甚或是耶稣赐给我们的信心。这种信心,才会带来赦罪和成圣,并跟祂一起同得基业。
五、“(使之) 成圣” 原文hagiazo,这里指 “脱离一切污秽之物,献给神,从而得洁净” 的意思。这过程对信耶稣的人而言,十分重要。跟前段提及的重点相似,人很难一下子就能够找到在耶稣基督里面的信心;因为这通常是一个过程。因此,认识到甚么是污秽,才能够脱离它;决心把自己的生命献给神之后,才能得到对于主耶稣的正确认识。有了对于主的正确认识,才会明白在基督里的信心;有了这独特的信心,才会得蒙主赦罪,生命得洁净。
六、经文中的 “基业”,原文kleros,在此指 “随神意思所分派而得的东西”。这是指神给各位信徒的礼物,是不同于每位信徒所得到的救恩。信徒要领受从神来的基业,往往要先拥抱神儿女的身份,脱离奴仆的灵和心态,按照祂的心意行事为人。往后会再解说这些。
思考问题:
1) 怎样的信心,才是耶稣基督所欣赏的呢?你又有没有这种信心呢?
2) 在脱离一切污秽之物,把自己献给神,得洁净的三个步骤中,你现在需要做好甚么呢?又,你如何能靠主做到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