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6年4月24日
(二年) 第二十七天
时刻留意里面的光
耶稣说:“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。你的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;眼睛若昏花、全身就黑暗。所以,你要省察,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。” (路11:34-35)
相对于马太福音6章的记载,此处记录主耶稣的话,多了 “要省察” 一词。“要省察” 原文skopeo,是现在时式的命令语气 ,意思也指现在 “要注目看、要仔细看,要留意看,要考虑”。换言之,信徒要时刻留意自己里面属神的光芒,不要让它昏暗;这是叫心中眼睛保持敏锐的其中一个重要方法。的确,黑暗和光明的战争,是时刻出现在每个人的心里。至少,信徒需要每晚睡前检查一下,过去一天所发生的事,有否削弱里面属神的光辉呢?若有的话,就要彻底悔改,寻求神的帮助去改善自己。
此外,经文中两次出现的 “身”,原文soma,除了一般指 “身体” 外,也可以指 “属天的躯体,躯干”,可用于尸体,动物,植物,甚至可以指群体或社会中的 “中坚”。因此,经文中的 “身”,可以包括信徒心灵方面的意思。可能,如果信徒 “里头的光” 仍然亮着的话,生命的躯干会继续光明;这事无关于人身体的眼睛是否健全。始终,信徒心中的理解和分辨力,都要领受神的光照;这胜过身体上眼睛的健全。
经文中的 “瞭亮”,跟马太福音6章22节中是相同的字,原文haplous,意思也指 “单纯、专一,完整,功能健全”。信徒心中的眼睛要健全,有赖专一寻求神的心;心中的眼睛要专一,才能留意主所要揭示给信徒的一切,并继续接收神的亮光。换言之,信徒要时刻省察内心,是否对神有纯全和专一寻求的心;因为当寻求神的心出现偏差,心有旁鹜时,信徒里面的光就会变得昏暗。的确,那恶者的诡计之一,就是要叫信徒由光明转入黑暗;所以,信徒要关心自己里面生命的状况,细心留意当中的转变,并叫属神的光辉,越照越亮。
思考问题:
1) 你习惯时常省察自己,看看里面属神生命的光芒有甚么变化吗?如有需要,你会怎样调整生活呢?
2) 你心中的眼睛完整,功能健全,专一于神的吩咐上吗?若有缺乏,你会怎样靠主改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