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6年5月22日

(二年) 第五十天

你爱光明,还是爱黑暗呢?

“光来到世间,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,不爱光,倒爱黑暗;定他们的罪,就是在此。凡作恶的,便恨光,并不来就光,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。” (约3:19-20)

旧约时,有些人不欢迎先知或神的使者;新约时,有些人也不欢迎耶稣和祂的仆人。相类似,当神的光照进人心,有些人不爱光,倒爱黑暗。当人没有领受过神的光,就难以出现 “不爱光,倒爱黑暗” 的决定;相反,只有看见过或接触过光明的人,才会不爱光明。结果,他们被定罪;那是罪有应得的。

有些人接触过神的光明,却抗拒祂,倒爱黑暗。因为他们喜爱做恶事,怕受责备;旧约中也有提到,恨恶责备的人是畜类 (箴12:1下)。做坏事,是大部份人的经验;但不少人在做坏事之后,会后悔和自责。经文指的,是一些执意,甚或喜爱行恶的人;他们也不喜欢别人或神去干扰所行的恶事,所以,他们会恨恶责备。因此,信徒脱离黑暗的主要方法之一,就是虚心听从责备,从善如流,改变自己。可能,信徒要先克服面对别人责备时的负面情绪,让自己冷静下来,才可以抽丝剥茧地寻找需要改善之处,并虚心接受责备。

有些人不是彻底恨恶光明,因为他们贪爱光明的外貌和能力;所以,他们利用光明去遮盖自己的黑暗,并扭曲光明的能量,为自己的黑暗服务,甚至伪装有了神的光明而行邪术。那些人倚靠邪恶的聪明,假装从神而来的亮光,把行在主光明道路上的人,诱骗至更深的黑暗中。这就是前文提到的,光明与黑暗混杂的人生。这可以解释为甚么伪善的人,仍然可以受别人的拥戴。相反,信徒要解决不喜欢责备的问题心态,顺从神的责备,在领受神光明的真理后,不单要把光和暗分开,也要渴慕祂的光明。我们要留意自己的周围,寻找可以增强神亮光的人和事,并单单站在神纯全的光明中,靠主改变自己一切的恶行,并逐步让神的光明充满自己。

思考问题:

1) 信徒要乐于接受有建设性的责备,从而改善自己,当中有甚么要诀呢?

2) 你已经克服由别人责备而来的负面情绪吗?如未能够的话,你有甚么方法可以帮助自己进步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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