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6年5月18日

(二年) 第四十六天

神从黑暗里照出光来

“ 神说:‘要有光。’ 就有了光。” (创1:3)

“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 神,已经照在我们心里,叫我们得知 神荣耀的光,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。” (林后4:6)

上节经文指,在黑暗之处,神的灵先运行,然后,才有神的吩咐,要发出光来。下节经文中,保罗暗示信徒的心中,也有类似的黑暗;但当神的光来到,我们就能感受到耶稣面上的光辉。首先,信徒感受到自己哪里有黑暗,就可以祈求神的灵大大运行在其中,并祈求神的亮光临到。例如,当信徒感觉到自己的心眼瞎了,祈求主耶稣与神的灵运行在瞎了的部份,并赐下光明后,就可以有豁然开朗的感觉。相类似,信徒若感到自己的理智或情感等部份,需要神的工作,也可以照样祈求祂。即使面对未信者,信徒也可祈求神的灵运行和光照在那些人身上。

要留意,有神的带领下,信徒才应吩咐或宣告:奉耶稣的名,宣告某某人身上要有光…。因为若没有神的吩咐,而贸贸然去宣告祂的话,就有僭越了神位置的危险,甚至有信徒认为这是行邪术的一种,容易引来撒但的工作,邀请假光明临到。无论如何,信徒要肯定从主而来的带领,并配合和顺服祂。

信徒要祈求神光照自己的心,那是人动机产生的地方,包括对属灵真理有感知和反应之处。首先,信徒的思想要连系上自己的心;若果心中受压制和蒙蔽,包括受别人压制,就要请求神的帮助,除去一切障碍。当人错误地认同了外在权威,长期抑压自己的内心等等,就会出现疏远自己的心灵,感受不到自己心里的反应。相反,婴幼儿的心较为单纯,易于接受神的光照;可能因为这个原因,耶稣吩咐成年信徒要转回小孩子的样式,回复人心对神真理自然而有的感知,才可以进入祂的国。信徒要为自己和别人祈求神的光临到,要看到荣耀的基督不断引领人心,才好停止为那人祈求。

思考问题:

1) 你觉得自己的心思,容易理解神所光照的一切吗?若有欠缺,你会怎样祈祷呢?

2) 在你的心灵中,看到荣耀的耶稣,还是在昏暗或软弱的耶稣呢?若你未看清楚耶稣的荣面,你愿意不断祈求,直到看到祂的荣光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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