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年) 第六十六天

神三方面赐下亮光给信徒

“那时,他的灯照在我头上,我藉他的光行过黑暗。” (伯29:3)

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。” (诗119:105)

神的光可以点亮人里面的灵 (诗18:28);本日的两节经文分别指出神可以在人的头上,并脚前点起灯光来。这三者加起来,就是在信徒里面、头上、脚前,都可以满有神的亮光。因此,即使信徒在黑暗中,只要有神光明的同在,就可以有信心走在属神的路上,生命充满盼望。

上节经文强调,神的灯在祂百姓的头上,照明远处,带领信徒,使我们能畅顺地走过黑暗之地。在黑暗中,信徒能够顺利走出黑暗,神的光就是其中的关键。可能,在一些信徒的经验中,神的光不是先在人的里面,而是在人的外面点燃着的。虽然信徒可以无辜地被带进黑暗之中,但我们可以祈求神赐下光明,并照亮外在的黑暗。不少人都曾经在黑暗中前行,只为了离开黑暗,而不想理会周围的一切。这些人不像前文所指,在黑暗中摸索,而是在黑暗中仰望神光明的引领。信徒要习惯倚靠神的亮光;但很可惜,有些人在行过黑暗之后,却把神忘记了。

下节经文强调,神的话是信徒脚前的灯光,可以使我们看清楚眼前的危险,从而知所躲避。神的话指圣经的话语,并祂口中所出的一切说话。信徒要熟悉圣经中的话,才能容易分辨出神当下的说话。按照耶稣在旷野受魔鬼试探的经验,牠会用经文去试探人的。但笔者认为,这种考验通常都是神允许给灵命较为成熟的信徒。综合前段,神的光照可以使信徒看到远处和近处;但我们不是每一刻都同时把远处和近处看得清楚的。有时,信徒伫足远望;另一时,当我们在危险境地中,往往只会看到眼前的一步,是步步惊心的。但始终,神的亮光不论是照在人里面、头上或是脚前,都要带领我们走出黑暗,脱离危难,进入祂的光明之中。

思考问题:

1) 你有经验过神的亮光,照亮你面前远处或近处的道路吗?如有,你的感觉如何呢?

2) 神的话是信徒脚前的灯光。你乐意在困难时,祈求祂的光明临到,并帮助你脱离危险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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