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十六天 在公义的路上有生命
“在公义的道上有生命,其路之中,并无死亡。” (箴12:28)
与自私自利、不顺从真理相反的,就是顺从真理,依照神的公义行事。本日经文中的 “公义”,原文tsedaqah,主要是指 “公平、正义” (并不是指大众认为正义的意思),其涵盖的范围非常广阔,包括 “君王的管治、审判上的公义,法律上的公义,道德上的正确、做事上的公义,真实的品性、公义的行为,带来义人们的兴盛;神本性的公义,并由之引申而得的公义证明、神称之为公义 (称义) 的人、神所拯救的,弥赛亚大卫王朝的公义” 等意思。由此可见,公义的道路涵盖了神和人两个范畴。当中,可能更重要的是,公义须要实践在信徒个人的品性和行为上,以致能够带来个人生活上的兴隆和顺利。这字也显示出一个重要的真理,就是信徒的公义要与神的公义相一致;这是透过主耶稣基督的救恩才可以达成,以致我们能够真正行善,继续从神得福。
昔日,摩西呼天唤地要以色列人选择生命,选择神公义的道路,以致能够从死亡的权势下得蒙拯救。的确,世界上甚少宗教信仰,如圣经一般强调各个层面的公义。不过,遗憾地,有一些自认为是基督教信仰的学说,指人只要宣称自己相信,或是自己已经受洗礼等,就已经变得公义,不需要怎样在神的公义上进步云云。但这些主张其实是很错谬的;因为那些人所着重的神恩典,竟然使他们犯更多的罪。这是属于魔鬼的道理。
其实,主耶稣的救恩,的确是公义的主代替不义的信徒,接受了罪过的惩罚。但这一种称罪人为公义的宣告,为的,就是要使信徒能够从罪恶和不义的恶性循环中先得拯救 (太1:21);然后,被神改变过来,从而变得充满祂的公义 (参 林后5:21)。
思考问题:
1) 在你相信耶稣的过程中,有否觉察自己愈来愈多神的公义呢?若不是这样,问题出在甚么地方,你又如何靠主去解决呢?
2) 你对于那些自称为教徒,却与他人一样行事不义的,觉得怎样?你又会怎样回应他们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