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二百七十七天
有名就要有实
“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!因为你们将薄荷、茴香、芹菜,献上十分之一;那律法上更重的事、就是公义、怜悯、信实,反倒不行了。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,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” (太23:23)
圣经中很少记录薄荷、茴香等香料的资料。经文末句段提到:“那也是不可不行的”,意思指耶稣不反对他们相关的十分之一奉献。笔者认为,耶稣不单针对他们那种舍难取易的心态,也可能是提醒他们要如何看待耶稣。因为当他们做一个有名无实、对摩西律法不认真的法利赛人或文士时,在他们归信耶稣之后,也很可能会做一个有名无实、对耶稣不认真的门徒。相反,耶稣所呼召的年轻法利赛人保罗,先前是很尽心竭力地做法利赛人的;后来他信了主,也很尽心竭力地做基督徒。
耶稣指出法利赛人等不懂得分轻重,不够认真实行律法中更重要的事情,就是公义、怜悯和信实。他们的人生态度出了问题,避重就轻;所以主判定他们是 “能说而不能行” 的人。因此,在信仰上只做容易、简单的东西,而忽略重要的部份,在主的眼中,就等于是没有实践信仰。在现实中,有不少人不单不了解公义、怜悯、信实,更连简单的财物奉献也没有,但却自称是信徒或基督徒。他们把信仰约化成只要心里相信,其他一切信仰中的东西都看为不重要。其实,他们只想求取信仰上的利益,却不遵行神的话。耶稣要责备的,正是这样的人,甚至指出他们将承受灾祸。
世界各大主流宗教,都讲求信徒的牺牲与付出;但在基督新教中,竟然间出现了一种不需悔改或改变,不需要付出,却增加个人利益的宗教。对于教唆人错误地相信耶稣的人,祂定他们的罪恶,很可能比 “有祸了” 更严重的惩罚。相反,有些人在撇开信仰的情况下,追求公义、怜悯、信实,他们比昔日的法利赛等人更接近天国。但如果有人以公义、怜悯、信实,去取代律法的位置,那就是偶像崇拜,为他们带来更大的灾难。
思考问题:
1) 你认为自己对于财物的奉献,以致属神的公义、怜悯和信实,都乐意切实地遵行吗?
2) 你会鼓励身边的人,跟你一起追求属神的公义、怜悯、信实吗?为甚么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