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5年12月30日
首年 第三百零七天
正直、公义和诚实
“耶和华阿,谁能寄居你的帐幕,谁能住在你的圣山?就是行为正直,作事公义,心里说实话的人。” (诗15:1-2)
上文中的 “行为”,原文是halak,也指 “往来,行走”,经文译成 “行为” 是很正确的;“实话” 是 ’emeth一字,在此即 “真实可靠” 之意。换言之,一个能住在神至高圣山的人,言行是正直、公义和诚实的,是罪得洁净之人。一个蒙神悦纳的诚实、真诚,并信靠祂的人,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老实人,跟早前提到的正直和公义是一致。这对应诗篇24篇4节的 “手洁心清,起誓不怀诡诈” 的阐释。
但可能有人会质疑:信主的人尚且可以有不义虚假;未信主的人,又怎么可能有正直或公义吗?本日的经文写于旧约年代,那时的人,通常只有律法,提倡对真神的信靠是有的,但多以榜样为主。因此,这经文所要求人的,往往只是人在能力范围内,尽量做好正直、公义和诚实,而不是指人绝无过失。
笔者理解,正直、作事公义和心里说实话,是对应人当下良心的抉择。人的良心可以因为家庭教养或社会文化等而有所偏差;不过,当人按照自己良心,尽了自己的能力,作出了最为正直、公义和诚实的决定时,往往都会被神所悦纳。未信主的人,以正直、公义和诚实的心行事,虽然在神眼中未算完全,仍然可以是进到神面前的踏脚石。换言之,当人除去不公平或不正确,剔除扭曲或弯曲,脱离虚伪或谎言时,他们就有点公义了。当然,最高的正直、公义和诚实标准是在神那里。信徒可以因为顺服圣经的吩咐和圣灵的感动,使自己更为正直、公义和诚实。换言之,信徒的行为正直,作事公义,心里说实话,是按照神当下的带领而作出的行动,就能够住在祂的圣山上敬拜祂,并得蒙祂的恩惠。笔者往后会先讨论说话上的诚实。
思考问题:
1) 为甚么未完全的正直、公义和诚实,仍然可以是人通向神的踏脚石呢?
2) 你觉得正直、公义和诚实,三项中有哪一个最难做到呢?又,你会如何靠主进步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