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一百八十三天
要脫離愚妄的事
「愚昧人行愚妄事,行了又行,就如狗轉過來喫牠所吐的。」(箴26:11)
「他因不受訓誨,就必死亡,又因愚昧過甚,必走差了路。」(箴5:23)
上節經文中的「愚昧人」或譯「愚妄人」,也指「頭腦簡單的人,狂傲人」的意思。「愚妄」原文’ivveleth,也指「愚蠢、愚笨」的意思。這經的含意是:愚妄人行愚妄事,愚妄事更加會進一步強化他們成為愚妄人;此循環比喻為「狗轉過來喫牠所吐的」。雖然經文的解釋,跟新約彼得後書2章22節略有不同,卻提供了另外一個角度,去瞭解罪人可能有的問題。
毫無疑問,那些信過耶穌,但又背棄祂的人,就是愚妄或愚昧人。或許,他們的頭腦簡單,不肯進深瞭解主更新人生命之道;又或許,他們即使信了主,但仍然不肯改變自己狂傲的性格,未能謙卑自己。再者,他們可能未肯放棄過去所做的愚妄事。換句話說,即使那些人聲稱信主,但仍然未改變經文所指,那可能出現的惡性循環。這些人很可能不習慣改變自己,也不習慣做耶穌要求人去做的事情。他們更可能是一些很容易上癮或沉溺於惡習的人,而這些沉溺正阻礙他們繼續信主(如果讀者真的有這種情況,而未能自己解決,就須要向他人求助)。信耶穌改變不了他們,神的話也改變不了他們;相反,舊日的愚妄事,甚至惡事,一段時間後,反而把主的道排斥、毀掉了。這也吻合下節經文所提到的情況。
下節經文中的「過甚」,原文rob,指「眾多、豐富,偉大」的意思。對於那些有眾多愚昧,甚至視愚昧為「偉大」的人,他們自然走錯了路;因為那些愚昧竟不及主耶穌的偉大。相類似,當人不肯接受神的教訓,卻擁抱反對神的道理,結果就是死亡。總言之,以上兩節經文提醒人,必須要脫離行愚妄事的惡性循環,要剷除做愚昧事情的習慣;反要接受主的教訓,改變自己,並進入生命的循環,就是聖靈的律之中 (羅8:1-2)。
思考問題:
1) 你覺得人如何能夠開始改變那種不停做愚昧事情的習慣呢?
2) 怎樣能夠改變不肯受訓誨的人,使他們願意接受主的教訓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