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一百四十三天
以智慧為樂
「愚妄人以行惡為戲耍;明哲人卻以智慧為樂。」(箴10:23)
早前提到:人要聽從生命的責備,就得智慧。但在人接受責備時,往往很難快樂;不過,當人接受智慧之言時,因為有所得著,就可以快樂了。就如有過錯之人,學會糾正之途,不會再錯;這往往都是令人高興的。結果,行事有智慧,使人得拯救、得高升。這些情況的出現,自然會令人快樂。讀者可以感受一下,在過去默想和實踐聖經中,是否為自己帶來心靈的滿足呢?如果有的話,你很可能是一位正在尋求和理解真理的「明哲人」了。
本日經文有鼓勵人尋求智慧,並成為自己習慣的意思。當然,另一類「愚妄人」也有他們的習慣。「愚妄人」原文kesil,也可以翻譯為「愚昧人,頭腦簡單的人,狂傲人」。與有聰明智慧相反的,就是「頭腦簡單的人」,意思是他們往往看表面,看即時的回報,甚至看重帶有邪惡的小聰明。「戲耍」原文sechoq,也可以譯為「運動,嘲弄」,即「為……活動而獲取滿足」,也是經文中「為樂」的意思。換句話說,愚人以行惡的活動,以獲取滿足感。他們經常行惡,不一定是殺人放火,卻可以是以邪惡的小玩意去娛人娛己。
相反,「明哲」或「有理解力的」人,卻以學習或運用智慧為滿足的來源。「明哲」,即前文的「聰明」(箴14:29) 原文tebunah,也可以翻譯為「有洞見、理解、有知識、道理、通達、辯論,技巧」。因此,聰明和智慧帶給人的滿足,並不等同於小把戲、小玩意的,而是一種較深層的心靈滿足。如前段所提到的例子中,當信徒接受過生命的責備,遵從了,就有心靈的快樂,因為得著了智慧。再進一步,明哲人所追尋的智慧,是樂意跟人分享的。明哲人和愚妄人,兩者的習慣是很不同的,形成了強烈的對比。
思考問題:
1) 你渴望以屬神的智慧為樂嗎?如渴望的話,可以舉一個慣常例子嗎?
2) 愚妄人如果要相信耶穌,起步點可以在哪裡呢?又,他們可以怎樣開始改變自己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