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七十五天

愚妄致罪

「愚妄人的思念乃是罪惡;褻慢者為人所憎惡。」(箴24:9)

經文中的「罪惡」,原文chatta’th,在此指「在罪中的狀態、罪疚,罪的懲罰」;在另外的用法中也指「贖罪祭」之意。可能,愚人認為犯罪並不可怕,只要有補救的辦法就可以了;所以,舊約中的贖罪祭,可以使有錢人誤以為自己不怕去犯罪。 相類似,有些人誤以為信了耶穌,就可以為所欲為,因為主耶穌會赦免人一切的罪,包括過去、現在和將來的罪。不過,希伯來書10章26至27節卻清楚表明:在人得知真道以後,仍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,唯有等候神烈火的審判。

罪的狀態是指人在不順服神的情況中,錯誤地做事,也包括指錯誤的眼光看從神來的事。當今有很多社會都是提倡無神論或偶像崇拜,即使信徒在其中,要表明順服至高的神,往往會遇到不少困難。信徒要每天尋求主耶穌的靈,並祂能力的幫助,以做好主眼中的基督徒,及表明自己的信仰。信徒需要在可以順服主的情況之下,盡力順服;在被迫要不順服時,求主赦免、幫助,甚至改變眼前的形勢。

愚人往往被罪疚折磨,或是失去良心。當未信者被罪疚折磨,這往往是指他們做了一些違反良心的事。信了主的人被罪疚纏擾,往往是因為多次違反了神的話語或帶領。人若不正面處理這些罪疚,久而久之,良心就麻木了。之後,人再做壞事,就不覺得自己的良心再有甚麼責備;那時,人就難以得救了。做壞事當然有惡果;有些愚人就是千方百計地想逃避罪惡的懲罰,而他們做錯事卻通常不肯承認。但他們時刻活在恐懼之中,恐怕東窗事發,不知道懲罰要何時要臨到自己身上。因此,他們不停要有很多計算和思慮,很多顧慮別人怎樣看或評價等。因此,這些人很難做到耶穌所說的不要憂慮。最後,經文提到「褻慢者」,就是褻瀆神和譭謗人的人,他們是不得神和人喜歡的。

思考問題:

1) 你覺得自己活在罪中的生活是痛苦嗎?若有罪人不覺得痛苦,你會怎樣幫助他們呢?

2) 你有甚麼辦法去幫助一些良心麻木的人,叫他們的良心回復知覺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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