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三百三十三天

走那不知道的路

「亞伯拉罕因著信,蒙召的時候,就遵命出去,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;出去的時候,還不知往那裡去。」(來11:8)

上文中的「蒙召」,原文kaleo,意思也指「邀請,自己的名字被呼叫、呼喚」。初期,亞伯拉罕是先聽到神的說話,然後順服,動身離家的 (創12)。順服神的呼召是很重要的;因為教會一字的意思,在新約原文中,意思就是被神呼召出來的會眾。因此,被神感動或呼召而信從耶穌,是基督徒共通而基礎性的經驗。當然,這種被神感動和呼召,可以是藉著其他媒介的,包括了在看聖經時受感動,在聚會中受感動,在祈禱或唱詩歌時受感動等等。

「遵命」是本節的重點,原文hupakouo,有「聽從、順從」的意思。為甚麼亞伯拉罕會聽命,往一處自己所不知道的地方去呢?筆者認為,這是因為他已經很熟悉和信任神;繼而,他不計較自己所要付出的一切。結果,即使他不知道要往哪裡去,不介意旅行路程長,或可能令他一貧如洗,客死異鄉,他就是要去聽從神,走那不知道的路。這令我想起女兒還小的時候,很喜歡媽媽餵食,也喜歡把飯菜含在口中。不只一次,當她媽媽說:打開口。她就會將開嘴巴,口裡未咀嚼完的東西,有時候霎時間會跌出來。為甚麼她會那樣子呢?因為在那時候,她十分信任她媽媽;媽媽的話,聽到了,就立即去做,也不介意讓口裡的食物跌出來呢。

可能你會說:我聽不到神的話,若果我聽到,我也會像亞伯拉罕一樣,憑信心聽從。那麼,神在聖經中所吩咐的一切,看到了,就跟著去做吧。任何人若果很努力聽從聖經的話,相信很快就可以聽到神的聲音。如果信徒不計較神的話有多艱難,都拼命去做,也可以像亞伯拉罕一樣,例如不怕一貧如洗,客死異鄉等等。這種無條件的信任神,不計較,是亞伯拉罕的信心,也往往是人因信耶穌而得稱為義的先決條件;因為他順從神的呼召,是先於他因信蒙神稱義的。

思考問題:

1) 你覺得自己曾被神感動或呼召,要相信耶穌基督,並事事按照祂的帶領去做決定嗎?

2) 神要你做的事情或行動,即使你不太清楚,也敢於去做嗎?為甚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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