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6年1月26日

首年 第三百三十二天

挪亞的信心

「挪亞因著信,既蒙 神指示他未見的事,動了敬畏的心,預備了一隻方舟,使他全家得救;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,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。」(來11:7)

挪亞五百歲時,生了閃、含、雅弗 (創5:32);然後,神吩咐他造方舟 (創6:13-21);六百歲時,大洪水來了 (創7:11)。可能,在他五百歲至六百歲其間,在製造方舟時,受盡別人的恥笑、奚落和侮辱。但挪亞信心的行動,使他和全家人得救,也同時定了那世代之人的罪。相類似,如果信徒現在就預備自己,面對神最後的大審判,也可能有很多人會取笑我們;但我們今日起的信心行動,可以使我們將來脫離大災難,也定了當今世代之人的罪。昔日,人看到的,是挪亞被人恥笑;神看到的,是挪亞敬畏祂的心。今天,你看到甚麼,又怎樣選擇你往後的生活呢?

敬畏神,驅使人有所行動。信徒因著對神的信心行動,可以成為神公義的繼承人。經文最後的「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」,原文可以翻譯成「並且,那從信心而來的,成為了公義的繼承人」。「義」原文是dikaiosune,簡單來說有兩個意思:一、被神接納,成為他本該成為的模樣,二、生命中有正義、公平等的特質或美德。

信徒按照神的帶領而行動時,要放下自己的意思,但卻會找到真正的自己。信徒在做神所吩咐的,不論有多沉悶或困難,或看似無用之時,都要堅持按照祂的吩咐繼續去做,期望得到祂的同在、加力和恩惠。如此,信徒在不斷相信和服從神帶領的過程中,生命中漸漸變得有祂的公義等的特質。祂為我們每一個人定下屬祂的生命,先因著相信主耶穌,而被神接納;繼而,在接受耶穌的生命中,每一步都要順服祂,就會慢慢感受到自己是神公義的繼承人。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三件事:接受神的警告,順服祂的話;主動預備自己,預備大審判;最後,變成神公義的繼承人。

思考問題:

1) 你害怕別人的恥笑、奚落或侮辱嗎?如果感覺害怕,你可以怎樣靠主克服呢?

2) 信心帶來公義,並帶來我們生命的改變。這是否你個人的經驗呢?如是者,你近來有甚麼相關的經歷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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