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三百二十四天
信心的效果
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」(來11:1)
本日經文的上半節可以翻譯為:信心,是我們裡面所盼望的實質。首先,信徒的盼望是「被賦予盼望」,這很明顯不是人自己主動創造出來的盼望;所以,基督教的信仰絕對不是基於自信心,或是憑空創造的自信主張。信徒所盼望的,是神所賜下的。這暗示了一個受教的心,即是神要信徒盼望甚麼,我們就盼望甚麼。從中,我們可以看出信心和盼望的關係,沒有從神而來,並叫人盼望的話語,信徒就沒有真正的信心。
信心要成為我們裡面的實質。經文中有一點重要的背景,但未提及出來的,就是:神的話。正如前一節提到:信徒是有信心,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(來10:39)。譬如說,一個盼望能夠上天堂的人 (11:16),跟一個沒有甚麼把握上天堂的人,究竟有沒有分別呢?肯定有,因為前者往往會把一切的決定、言行等等,都連接上是否能夠上天堂去考慮,並有相應的言行;相反,沒有把握上天堂的人,就可以為所欲為,因為他們也不重視神將來的懲罰。
下半節經文可以譯成:信心是篤信、深信,以致有證明的行為。一般相信,希伯來書的作者和讀者,大多是第二代的信徒;當中,可能有一些掛名的基督徒。他們的信心只是在口頭上,生命中沒有的實質可見的表現。作者強調:真正的信心,是有可見的確據或證明的。換言之,信心是要有外顯行為證明的。外顯證明的信心,包括了深信不疑的決心和毅力。作者指出:當信徒被神告知有一個盼望時,我們就知道:所盼望的,不會是假的,必定是真的;信徒按照所盼望而有信心的,就會繼而有所行動。信徒接受神的盼望,繼而有為將來而預備的相應行動,並會潔淨人的心靈,幫助我們勝過考驗。因此,信心是介乎神的應許,並信徒生命經歷的一種實質。信徒在世界上,要不斷用信靠神的心,靠著祂的應許,去克服一切困難。
思考問題:
1) 有甚麼關鍵,是使信徒得到神的盼望呢?你習慣等候神所給予的盼望,而不自己創造盼望嗎?
2) 你習慣按照神所給予的盼望,而作出相應的行動,並為自己的未來去作出預備的言行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