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6年3月10日
首年 第三百六十四天
屬靈的小孩要努力上進
「小子們哪,我寫信給你們,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。」(約壹2:12)
過去三百多天的靈修資料,是適合屬靈「小子們」的。讀者不要太介意「小子」或「小孩子」的稱呼;因為在信仰或屬靈的學習上,未學過的,不論年齡,都要學習。有時候,信主日子長的,但信仰基礎未打好的,也要重新去學習和經歷。本日經文有三個重點:
一、如果信徒在屬靈上學習得很少,包括初信耶穌,自覺不太認識聖經的,不妨接受「小子」的身份,好讓自己能夠虛心學習得更多。是否屬靈小子,不是取決於信了耶穌多少年日,而按照經文,是取決於一個人的屬靈經歷的階段。因此,如果你自覺需要在聖經的知識上繼續學習,並要在屬靈經驗上多多進步,就要多努力啦!
二、認識主的名,即認識主耶穌的各個方面。主耶穌名字的意思是「拯救者」,尤其是要拯救神的子民脫離罪惡 (太1:21);此外,祂被冠以「基督」的稱呼,意思是指受膏的君王。因此,信徒要認識主的名,就要瞭解耶穌基督如何拯救自己脫離罪惡,又如何讓耶穌做自己的主人。再者,以色列人認為一個人的名字,是代表了他的各方面,包括個性、意願、好惡、興趣、權能、人生目標等等;因此,「藉著主名」可以指包括認識主耶穌的一切,從如何靠祂離開罪惡,到進入永遠而精彩的生命之中。
三、罪得赦免,即離開各種各樣的罪過。經文中的「得了赦免」,原文aphiemi,可以譯成「被差走,被離開」的意思。換言之,信靠祂的人因著耶穌而罪得赦免,就會離開罪惡,或是罪惡離開信徒。信徒要藉著主的名,包括明白和經歷主的意願和權能;祂要我們如何打贏罪惡的戰爭,我們都要學習和經歷。因此,屬靈小子是努力追求認識和經歷主耶穌,尊祂為自己的王,也是認真剷除自己罪惡的信徒。在這些信仰的認識和經歷之後,小子們都會繼續其他的信仰歷程。有關這方面,明日再續。
思考問題:
1) 你覺得自己的信仰,是在屬靈小子的階段嗎?當下,你在信仰上最需要學習些甚麼呢?
2) 過去的罪孽,已經因為主耶穌而離開了你嗎?或者,你仍然要靠主戰勝哪一方面的罪惡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