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二十六天
在神並無不義
「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,無不公義;在他一切所作的,都有慈愛。」(詩145:17)
「人的愚昧傾敗他的道,他的心也抱怨耶和華。」(箴19:3)
看到今天這個題目,可能會令一些人覺得反感;因為常人很容易混淆神的行為,與惡者或罪人的行為。經文指出:神在一切所行的,並無不義。不義的來源,是那惡者、是罪人;而不義的受害者,就是人類和世界。反駁者可能認為:神看到世界上的不公義,而選擇不干預,這本身就是不公義的。這個論點漠視了神給予人的權責和自由;因為人所有的自由都是實在及有效的。例如,神給予人要生養眾多的吩咐 (創1:28);於是,教養子女的責任,就落在每一位父母身上。這樣,不論為人父母的是否樂意,都是領受了教養子女的權責。當然,父母也真的有自由,去決定教養或不教養,或怎樣教養子女,但他們最後都要向神交賬。
不義的受害者,要認清楚自己受害的原因,如天打雷劈,令人受傷亡,這還可以勉強算是神直接降禍;因為當代的人要考慮,是否因為燃燒化石燃料而導致的氣候暖化,而導致天打雷劈呢?因此,若果受害者是因為別人而受害,甚至受邪靈所害,那就通常不應該責怪神了。套用前段的例子,有些未預備好生養小朋友的父母,可能會虐待子女。這絕對不是神的不公義,而是人的不公義;所以,神要審判人的惡行,包括虐待子女的罪過。
下節經文指出:人有些錯誤的決定,可以令自身受損,他可能會埋怨神為甚麼不出手干預。這時候,我們要問問:埋怨神的人,究竟有多少渴慕神的智慧,順服神的指引,以致自己能夠跟隨神去行事呢?這可見,有些愚昧的人,習慣怪罪於神或別人。其實,這些不負責任的人,是難以相信好耶穌的。
思考問題:
1) 你相信至高的神所行的,無不公義嗎?為甚麼呢?
2) 你認為信徒的人生如有不順意時,不去埋怨神,可以怎樣做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