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二天

揀選永遠的生命

「揀選生命。」(申30:19中)

本日經文中的「揀選」,原文bachar,也指「選擇、選出,爲……而做決定」的意思。換言之,人需要爲自己的生命做決定。這一點積極求生的意向,是非常重要的;因爲對於一些相信命運或一切皆有安排的人來說,這節經文至少挑戰人們這些既定的想法。

首先、人是有選擇的,而不是被迫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生活的。經文的信息是:人可以選擇,並可以選擇生命。相反,有不少的人活在情緒低落,甚至絕望中的原因之一,就是覺得自己的人生沒有選擇;但這是很錯誤的。的確,當你一直讀聖經讀下去的時候,會發現有很多選擇,需要你去決定。聖經的大好信息告訴人:生命是有選擇的。舉一個例子,新舊約聖經中,都有提及到禁食;所以,對於一般健康的人來說,飲食也不必是一日三餐的;間中禁食一兩餐,專心祈禱,是信徒可以作出的選擇。因此,連吃不吃飯也是可以選擇的,人生的將來,還有些甚麼是沒有選擇的呢?很少吧!有選擇權意味著有實際的自由;有些人稱這種自由爲自由意志。所有生活在世上的人,都是在邁向死亡;除非他們選擇認識、相信、順服神的說話,才有機會真正選擇神所賜的永遠生命。

第二、人的「生命」是可以超越現世短短一百多或數十年的。人們現在正經歷的生命,可以不是「生命」的全部。聖經,並其他一些宗教指出:在人死亡,即身體與靈魂永遠分開之後,還有其他的存在形式或狀態。經文揭示的真理是:人要選擇真正的生命,是活到永遠的生命,離開滅亡的道路,並且,可以選擇現今精彩的生活。這一點在明天再繼續。

思考問題:

1) 你覺得人生是充滿選擇的嗎?

2) 你相信可以選擇由現今活到永遠的生命嗎?爲甚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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