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5年11月7日
首年 第二百七十八天
踐行神的公義
「那律法上更重的事、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。」(太23:23中)
「公義」原文是krisis,在此指「公平、正確,判斷是非、宣告審判、刑罰」的意思。值得留意是:在馬太福音中,此字有兩次譯成「公理」(太12:18、20),耶穌要向世人宣講的正確教導,祂終必得勝。馬太指出:摩西律法中更重要的事,首要的是公義的判斷,這指摩西律法精神的公平和正確的判斷,跟耶穌所宣講的道理,大概是一致的。這裡有幾點值得留意:
一、公平與正確的判斷。當時法利賽人等重視聖殿中的金子與祭壇上的禮物,卻忽略了神的公平與正確性。這有點像當今很多經濟發展地區,出現唯利是圖的現象。很多人向錢看,甚麼是公平和正確,就很少人理會了。這種對惡事或壞事不宣告審判或責備的態度,正是耶穌所責難的。
二、不敢或不肯作出判斷的錯謬。法利賽人等不肯作出公平或正確的判斷,可能或多或少都有一種「少判斷,少做錯,少樹敵」的想法。這種不肯尋求神判斷的心態主宰了他們,任何有關危害自身利益的判斷,都是少做較為好。但當信徒遇到不公義的事情發生時,是否不敢或不肯作出判斷,並少有相關的行動,以致被主責備呢?
三、認識公理卻不去行。耶穌所指責的,是那種知道公理,並且有能力去行,卻偏不去實行神公理的邪惡。因此,信徒愈認識主,就愈多瞭解主的判斷;耶穌對我們的要求,也會隨之而提高。當信徒知道主耶穌的判斷,就需要進一步祈求,讓祂指示自己所當做的事情,並且,祈求祂賜給我們力量,以致能夠按照祂的判斷,行出公平和正確。因為耶穌的公平、公理和正確的判斷,需要彰顯在認識聖經道理的信徒身上。要留意:在過去二百多天的經文,如果讀者有能力去行,卻又不行的話,相信同樣會受主耶穌的定罪。如是者,請你趕快認罪悔改,努力行出祂的真理吧。
思考問題:
1) 你覺得自己是重視公平和正確道理的人嗎?為甚麼呢?
2) 過去至今,你感到耶穌對你的要求,隨著你的靈命成長,是愈來愈高嗎?如是者,你如何回應主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