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5年12月11日

首年 第二百九十八天

以恨惡去截斷遺傳的邪惡

耶穌說: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〔愛我勝過愛,原文作恨〕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14:26)

筆者認為,本日的真理是闡釋門徒如何解決遺傳邪惡的問題。沒有一個人的罪惡,會好像你父母或祖輩的罪惡,像陰魂不散一般纏擾著你。不少人在沒有任何提示下,會自然選擇父母或祖父母的選擇。相類似,人會自然選擇走進父母或祖父母所行過的罪惡中;因此,信徒必須要憎恨父母等的罪惡,以致那些罪惡,會被我們的憎恨所除掉。憎恨罪惡,使你遠離罪惡;但有時候,你若不憎恨某人,就難以脫離那人想加給你的罪惡。

有人認為一些遺傳的邪惡,可以牽涉一些家族性的邪靈,即黏附親人、代代相承的邪靈。這不單是指親族中明顯的罪惡,更可能包括了對於主耶穌和信仰的不冷不熱,或是一邊信主、一邊貪愛世界等問題。執筆時,有研究資料顯示,犯罪行為可以有遺傳性。

回顧本日的經文,筆者覺得耶穌首先要信徒處理的,是對父母親等的態度。可能有人反駁:聖經不是要信徒孝敬父母嗎?這樣,我們怎麼可以憎恨他們呢?筆者理解,憎恨父母等親人的罪惡,就是尊敬他們的最佳辦法,因為拒絕與親人同流合污,邀請他們離開罪惡,領受從主而來的大福氣,是尊敬父母的最佳方式。相反,與親人一同犯罪,不單是不尊重他們,更是不尊重主耶穌。憎恨親人的罪惡,包括可能有的貪小便宜、懶惰、貪食、偽善等,是幫助他們更接近耶穌,信靠祂,領受主創造原初美好本性的最好方法。主耶穌要信徒切割親人對自己一切負面的影響,清除一切阻礙我們做耶穌門徒的東西。成為祂的門徒,就是做祂的入室弟子,學習成為祂的模樣。通常,信徒徹底的悔改就能夠趕逐一切邪靈;但有時,還需要捆綁和趕逐邪靈的禱告。這樣,信徒就能夠做到使徒保羅所寫,把自己的生命藏在基督裡 (西3:3)。

思考問題:

1) 你覺得自己需要以恨惡親人的邪惡,以截斷一切遺傳的詛咒嗎?如有,你有甚麼特定的罪惡要向主承認,並祈求祂的幫助,以徹底離罪呢?

2) 你很想把自己生命的一切,都藏在基督裡,以致可以向耶穌學習,完全成為祂的門徒,跟祂相似嗎?理由是甚麼呢?

返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