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二百二十九天

正視人生命的真相

「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;心裡謙遜的,必得尊榮。」(箴29:23)

「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;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(伯1:21)

上節經文中的「高傲」原文ga’avah,有兩方面的意思,正面指「威榮、尊榮」,負面則指「驕傲、狂傲、狂妄、自傲、誇大,冒起、漲起」;這字主要指表面的榮耀。如果從正面來理解,就是指人的威榮,可以使人變為卑下。沒有別的,如果人的財富或體力等使人有威榮,當財富或體力失去時,也是那人威榮失去之時。因為人赤身出於母腹,也必赤身歸回塵土。看人的出生與死亡的一刻,實在沒有甚麼人會看重現世威榮或尊榮的。

再者,人的生命,本身就是一份禮物,即是下節經文所講的賞賜。筆者不只一次夢到主的使者,要把一份正正方方的禮物,送給不同已婚的姊妹;之後,她們就分別懷孕了。下節經文提到: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」。這差不多是總括了人在世界上生命的所有。即使人感覺到有尊榮或威榮,那都是出於至高神的賞賜,信徒沒有任何理由要去誇口,反而應該不斷說:「主的名是應當稱頌的!」

筆者曾經聽過有信徒這樣說:「錢是我賺的,為甚麼我要奉獻呢?」「教會很缺錢嗎?」「奉獻是人情,不奉獻是道理。」……事實上,從來沒有教會因為錢多,而能夠做好主耶穌的工作。相反,人要問自己:自己的雙手從何而來?自己可以造一雙手給自己用嗎?當人恰當地運用自己雙手,賺到錢的時候,不應該以行動獻上對神的感謝嗎?生命是一份禮物。真神想每一個人都善用這份禮物,而且懷著感謝祂的心過日子。這是服在神大能手下的意思。當然,人可以選擇拋棄或摧毀自己生命這份禮物。人如果選擇摧毀自己或別人的生命,倒頭來必使自己受害,後悔莫及。

思考問題:

1) 你對於人「赤身出於母腹,也必赤身歸回塵土」,有甚麼感想呢?

2) 你對於「生命是一份由神而來的禮物」,有甚麼看法或感覺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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