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二百二十四天

謙卑承認自己的本相

「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的禱告說:『 神阿,我感謝你。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』那稅吏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『 神阿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。』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,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,自卑的必升為高。」(路18:11-14)

耶穌譴責法利賽人在禱告中吹噓自己,不像別人犯罪。他提醒神,自己是有多正義。但這種禱告不是神所想要的;因為這些禱告,都是圍繞著人自己與別人言行的錯誤比較,不觸及人生命的根本。留意經文最後,耶穌說:「自卑的必升為高」。原來,只有參照神的評價,承認自己當下本來面目的人,才是自我降卑或謙卑自己的人。因此,耶穌所期望的,並不是扭曲的自我認知,而是期望我們在祂面前,承認自己的本相。

凡是信徒覺察到自己的問題,需要耶穌幫助的,都可以祈求神的憐憫。參考前文,不論人裡面有甚麼「山窪、山崗、彎曲、高低」等的問題,只要向耶穌誠實承認,祈求主的憐憫,主都會切實地幫助人,解決內在的問題。話說回頭,如果人不自覺是如此罪孽深重,又可不可以效法這個稅吏祈禱呢?筆者認為不可以。因為人如果不深深覺得自己是個罪人,而採用這個祈禱,就可能落入另一種虛假之中。假謙卑其實是虛謊的一種;況且,一個虛假的祈禱,又怎會得到真神垂聽呢?若有人覺得自己不是這樣被罪捆綁、不得不犯罪的話,可能先要祈禱,祈求耶穌幫助,去認識自己裡面隱藏的罪性。

但如果你感到有罪中的掙扎,而作出這個祈禱,尤其是在被迫犯罪的情況下,效法這個祈禱是應該的。甚至,信徒可以不斷以「耶穌基督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」來祈求,配合經文所提及的讖悔情感,直到你開始感覺到自己的罪污,要懇切祈求祂的憐憫臨到自己,並為主所指示的生命更新方向,努力祈求。

思考問題:

1) 你覺得自己生命的狀況,是適合按照經文提及的罪人禱文去祈禱嗎?為甚麼呢?

2) 你裡面還有一些「山窪、山崗、彎曲、高低」等的問題,需要祈求主耶穌的幫助去處理嗎?如有的話,你祈求主從哪裡開始著手幫助你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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