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5年11月11日

首年 第二百八十天

憐恤或羞辱

「公義使邦國高舉;罪惡是人民的羞辱。」(箴14:34)

「我喜愛良善〔或作憐恤〕,不喜愛祭祀,喜愛認識 神,勝於燔祭。」(何6:6)

上節經文中的「羞辱」,並下節經文中的「良善」或「憐恤」,都是同來自一個原文chesed;這字也翻譯成「慈愛、仁慈、恩典、恩待、賜恩、厚待」等。值得留意的是,chesed翻譯成「羞辱」是較少的翻譯用法,大意是:人民錯誤地對待罪惡,就產生錯誤的憐恤而帶來羞辱。這跟耶穌的話相呼應:善人從他的口中發出善言;惡人從他的口中發出惡言。這是憐恤或是羞辱,全視乎人心所看重或縱容,而產生的結果,是由神的評價而確定的。

耶穌喜愛良善或憐恤,是指樂意幫助有需要的人。按照前文所提到,律法更重要的精神,乃是一個慈愛的心,並其引申出來的行動。相反,祭祀通常從自己的財產中,抽取一部份,作為禮物獻給神。新約時,以色列人普遍相信有錢的人更能得到神的喜悅,因為他們有更多的機會可以獻祭以取悅祂。但耶穌的一席話,使當時的人側目。從主的話可以看出:律法中更重要之一,是神的百姓有一顆仁慈和憐憫的心,並有相應的行動。筆者認為,信徒最需要的,是瞭解神所喜愛的,祂的仁慈和公義,令自己的心思改變,而產生出相應的憐憫行動。

相反,當人憐憫罪惡,罪過便不止息,羞辱就遲早會來到。神所創造的人原本所擁有的憐憫之心,可以被各種各樣的罪惡所蠶食和扭曲。因此,耶穌提及公義先於憐憫 (太23:23中),信徒需要瞭解主公義的判斷,以主的公義取代自己的罪惡;繼而,才可以感受到祂仁慈和憐憫的心,並可以按照祂所喜悅的心意,去憐憫和幫助別人。當然,仁慈的心是不應該被欺騙的,也不應被人濫用,信徒需要求主的智慧,以主的指引去施行憐憫。換言之,信徒的良善或憐恤,不應該直接或間接促使更多的罪惡出現。

思考問題:

1) 你學習到主耶穌的公義,以致可以剷除了自己生命中各樣的罪惡嗎?

2) 你覺得自己有主憐憫的心腸嗎?若有缺欠的話,你可以如何靠主改變自己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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