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十六天

在公義的路上有生命

「在公義的道上有生命,其路之中,並無死亡。」(箴12:28)

與自私自利、不順從真理相反的,就是順從真理,依照神的公義行事。本日經文中的「公義」,原文tsedaqah,主要是指「公平、正義」(並不是指大眾認為正義的意思),其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闊,包括「君王的管治、審判上的公義,法律上的公義,道德上的正確、做事上的公義,真實的品性、公義的行為,帶來義人們的興盛;神本性的公義,並由之引申而得的公義證明、神稱之為公義 (稱義) 的人、神所拯救的,彌賽亞大衛王朝的公義」等意思。由此可見,公義的道路涵蓋了神和人兩個範疇。當中,可能更重要的是,公義須要實踐在信徒個人的品性和行為上,以致能夠帶來個人生活上的興隆和順利。這字也顯示出一個重要的真理,就是信徒的公義要與神的公義相一致;這是透過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才可以達成,以致我們能夠真正行善,繼續從神得福。

昔日,摩西呼天喚地要以色列人選擇生命,選擇神公義的道路,以致能夠從死亡的權勢下得蒙拯救。的確,世界上甚少宗教信仰,如聖經一般強調各個層面的公義。不過,遺憾地,有一些自認為是基督教信仰的學說,指人只要宣稱自己相信,或是自己已經受洗禮等,就已經變得公義,不需要怎樣在神的公義上進步云云。但這些主張其實是很錯謬的;因為那些人所著重的神恩典,竟然使他們犯更多的罪。這是屬於魔鬼的道理。

其實,主耶穌的救恩,的確是公義的主代替不義的信徒,接受了罪過的懲罰。但這一種稱罪人為公義的宣告,為的,就是要使信徒能夠從罪惡和不義的惡性循環中先得拯救 (太1:21);然後,被神改變過來,從而變得充滿祂的公義 (參 林後5:21)。

思考問題:

1) 在你相信耶穌的過程中,有否覺察自己愈來愈多神的公義呢?若不是這樣,問題出在甚麼地方,你又如何靠主去解決呢?

2) 你對於那些自稱為教徒,卻與他人一樣行事不義的,覺得怎樣?你又會怎樣回應他們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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