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二百四十七天
被神收取所有的,也要稱頌祂
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(伯1:21下)
聖經中凡事謝恩的榜樣有不少,其中一位很突出的,就是舊約中的約伯。從以上經文可見,他是一個真誠感謝神的人。一般人的宣告是:賞賜的是真神,神的名是應當稱頌的;收取的是真神,神的名是應當受詛咒的。後者顯出人性的軟弱和罪性,因為他們所愛的,並不是真神自己。
約伯記第1章記錄,因為那惡者的攻擊,約伯的兒女們全都死了。在至親的人死亡之後,人往往有兩種反應。對於有感情連繫的親人離世,哀者往往悲嘆不已;這是人之常情,因為失去了所愛或所依靠的對象。相反,對於疏離或自己所憎恨的人死去,往往沒有甚麼感覺,甚至感到釋懷。對於約伯來說,子女當然是他所愛的,在他們被神收去之後,他當然感到悲哀 (伯1:20)。不過,在悲痛過後,他仍然選擇稱頌神。對於不少以色列人來說,子女的生命,就是自己生命的後續,是從神而來的賞賜。在新約的角度而言,子女當然不是自己生命的延續。不過,聖經並沒有否定人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世界;但更重要的是,人需要瞭解神的角度。
從約伯的例子可見,神透過妻子賞賜兒女們給他,他稱頌神;神透過災難殺死了他的兒女們,他也稱頌神。這相信是源於他仰望神時,看到地上的子女,可以活得長久,也可以活得短暫,這事在祂的手中;而他最終選擇稱頌神。他沒有那種年長的人士不該為年輕的後輩送終的忌諱。死亡可以使人感受到生命的脆弱,使人感受生命的無常;或許,可以在其中更感受到神掌管萬事,從而更加信靠和稱頌祂。當然,人可以認為神某些工作是錯誤,感到不憤,甚至因而埋怨神;但埋怨神可以為人帶來災難,甚至滅亡。
思考問題:
1) 如果神收去你所愛的,在悲哀過後,你覺得自己仍然可以衷心稱頌祂嗎?為甚麼呢?
2) 信徒怎可以在災難過後,仍能稱頌神呢?如果可以,信徒在災難後衷心稱頌祂的秘訣是甚麼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