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6年2月17日
首年 第三百四十八天
追求更大的賞賜
「他寧可和 神的百姓同受苦害,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,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;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。」(來11:25-26)
信徒若果怕受苦難,就難以對神有真正的信心。甚麼是本日經文所指的「罪中之樂」呢?摩西在法老女兒的家庭中長大;按常人的意思,這是緣份,或者是基督徒所講:是神的安排。他在法老女兒的家庭中享福,有錯嗎?我相信一般人都會說:沒有。但這裡有三個問題:一、身份問題;二、良心問題;三、感覺痛苦的問題。如果摩西不知道他自己有以色列人的身份,他不會出走。如果摩西是一個沒有良心的人,即使他知道自己的身份,知道自己同胞受苦;他也可能不會出走,還可能慶幸自己有好的際遇。但摩西認定自己是有良心的以色列人,所以,生活的舒適反而使他痛苦,這就是「罪中之樂」了。
當信徒說要為主受苦時,先要記得這兩件事:身份和良心。我們永不要丟棄自己屬於神的身份和良心的聲音。雖然不同人的良心標準有所差異;但信徒要學習聖經,順服聖靈,使自己的良心接近神的標準。同時,我們要鍛鍊出不怕痛苦的堅強意志;這很重要。可能,在摩西的眼中,他心中的確有另外一個權威,所以他不怕今世的貧窮,使他「為著基督 (或譯受膏者) 受的凌辱,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」。相比起埃及的財物,他更注視從神作為他的君王而得的未來賞賜。
俗語有話:人窮志短;但自甘貧窮的人,卻往往是為了更大的理想。屬靈的貧窮不但叫信徒樂意在今生為主受凌辱,更叫我們在來世得賞賜。今世受痛苦,永恆享福樂;這是聖經告訴信徒的成功法則。不怕權威、不怕卑賤、受苦或貧窮,只仰望神的吩咐和保護,指出了摩西的父母,並摩西前半生的信心基礎。當神的考驗臨到,但信徒如果信心基礎薄弱,是難以走上屬神道路的。因此,當信徒要勇敢踏上神所帶領的道路時,也必須要在身份、良心、不怕痛苦和信心上進步。
思考問題:
1) 你願意拋棄罪中之樂嗎?如你感到有困難,哪是甚麼原因呢?
2) 從神來的身份,良心、不怕痛苦和有信心,現在你最需要堅固的是哪一項呢?又,你如何靠主得堅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