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三百五十七天

因信使人復活

「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;又有人忍受嚴刑,不肯苟且得釋放〔釋放原文作贖〕,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。」(來11:35)

以上的經文清楚指出:信心與復活之間的關係。經文中的婦人,大概指書念婦人;她的兒子死而復活 (王下4:8-37)。此外,忍受嚴刑一事,大概指兩約中間,年屆九十的文士以利亞撒,因為不肯裝假去吃王的豬肉祭物,而受嚴刑至死一事 (馬加比二書6:18-31)。新約時期的信徒,大多熟悉兩約中間,一般稱為次經或第二正典的書卷;因為這些經卷同樣記錄在希臘文的舊約聖經,七十士譯本之中。作者巧妙地指出:他們見證或盼望生命的復活,是需要有信心的。因為信靠神而得的復活,對信徒來說,不論是今生或來世,都是絕對肯定的。因信心而有的生命大能,是承先啟後的。

若果問及前文,為甚麼信徒可以由軟弱變成剛強呢?那肯定是因為從信靠神而來的效果,與死人復活相類似,使軟弱的信徒變得剛強。從往後的經文可見,更常出現的情況是:信徒不怕死亡和各種折磨,盼望來世必將得到更美的復活,因此,不怕今世的苦難與磨練。此節及之前的經文,講到信心的大效果,甚至有不同的神蹟出現。本節之後的經文,更多是指信心的磨練,即使在現世中沒有神蹟,只有貧窮、受苦、受死等,但信徒深知這些磨練是通往那更美好的復活,就能夠忍受苦難。的確,有屬神的信心,信徒就能抵禦一切苦難,並展現祂復活的大能。

前文提及過一些具名的信心長老,他們當中有一部份是在信心的行動後倒退了,不單失去了對神的信心,有些更犯罪而得罪神。可能因為這原因,作者在往後數節中,指出了信靠主之人的種種苦難,甚至死亡。的確,信心軟弱可以為人帶來苦難。相反,信徒保存對神的信心至死,或寧願選擇信靠神而不怕死亡的人,這是往後經文的重點;因為受苦以致存著信靠神的心而死,總好過享受安逸,犯罪致死。

思考問題:

1) 你對神的信心,使你不怕苦難,甚至不怕死亡,並盼望更美的復活生命嗎?

2) 你對神的信心,使你從軟弱變成剛強,甚至經歷屬神的死而復活大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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