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6年3月5日
首年 第三百六十一天
因信而得到福音的義
「因為 神的義,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;如經上所記:『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』」(羅1:17)
本日經文的前一節指:福音是神的大能,要拯救一切信耶穌的人。信徒因為福音而領受和學習耶穌的公義,從不義的人生,變成屬神的義人,包括指因為跟從聖靈,而得到生命和平安 (羅8:6);這改變的過程是神大能運行的結果。羅馬書論述信徒這種公義的改變,是相對於罪惡污染,指出神的公義必定比世俗罪惡的影響力更強大。換言之,相信耶穌福音的人,要拒絕邪惡,接受主的公義,接受祂使人變得公義的聖靈大能,並拒絕那惡者的一切。
本日經文中的關鍵,是「本於信,以致於信」,原文的意思也可以翻譯為「出於信,而進入信」;這是相信耶穌的真正意義。本日經文很適合用來總結前文提及的希伯來書11章,尤其是闡釋了「行了公義,得了應許」(來11:33中) 的意思。若粗疏地瞭解這些經文,讀者很容易得到一個印象,就是只要順服神去做某些行動,就是對神有信心;對神有信心,就能夠得救。筆者理解,「出於信,而進入信」,是指信徒首先要有出於信心的行為,繼而要進入恆久實踐信靠神的狀態中;這種信主的狀態,會使屬神的信徒,因祂的大能而變成義人,並活得精彩。
經文中的「義」,除了指跟神有合宜的關係之外,也指舊約中義人的特質 (哈2:4下),包括前文提及的公義、正直、誠實、謙卑和智慧等的美德。經文指的義人,不單要接受從耶穌而來的白白救恩,更有生命上的改變,是因為信徒對神有信心,相信祂的應許,不斷領受和實踐祂的智慧和能力。的確,如果人認真相信耶穌,但不去學習智慧,並分辨和離開罪惡的話,信耶穌對人還有甚麼好處呢?因此,過去數百天的經文,是為了預備讀者去認識清楚耶穌基督的福音,使主公義的大能,強而有力地更新信徒的生命。
思考問題:
1) 你曾有出於屬神信心的行為嗎?如有的話,這有幫助你進入恆常對神有信心的狀態嗎?
2) 你感覺到神公義的大能,正不斷改變你的生命嗎?如有的話,你近來有甚麼邁向屬神公義的經歷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