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后更新于 2026年5月23日

(二年) 第五十一天

爱光明所带来的改变

“光来到世间,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,不爱光倒爱黑暗:定他们的罪,就是在此。” (约3:19)

虽然人的言行是邪恶,但不一定因此而爱属灵的黑暗,因为他们可以憎恶自己的邪恶。相反,另外一些人,如本日经文所指,言行邪恶,又感到十分满足和快乐,甚至喜欢和身边的人一起行邪恶。他们习惯了享受黑暗,也喜爱黑暗,当然就不喜爱光明了。由此可见,信徒的感觉要调校得正确,才能靠主离开罪恶;而感觉转变的关键,往往是因为对邪恶的评价转变了,变得恨恶邪恶。

有些人习惯了属灵的黑暗,即使有属神的光明来到,也会抗拒它,不愿意改变。这可能因为罪人的性格固执,加上缺乏改变的动力等;结果,明明知道光明是好的,却未能爱上并跟随光明。由此可见,信耶稣的人需要有尝试属神新事物的精神;因为对于大部份人来说,当神的光明来到自己的生命中,初期都有一种陌生的感觉。对于缺乏尝试精神的人而言,陌生的感觉往往会使人心生抗拒。相反,愿意信服主的人会向祂祈求帮助,以克服心里面因为陌生感而产生的错误抗拒,而快乐地迎接神的光明。

喜爱神光明的信徒,往往都喜欢以祂的角度看人生。在黑暗中的人往往靠的是感觉 (伯12:25);相反,在光明中的人,却往往要靠视力。例如在黑暗中,习惯了与污秽共存的人,厚厚和硬硬的污垢,即使有臭味,但习惯了就不觉得是甚么一回事;但当光明一来到时,人看清楚了,就可能会感到接受不了之前的污垢,要彻底清除它。相类似,当神洁净了信徒的心,我们也会想洁净自己和周围的一切。接受神光明的人,可以因为接受从神而来的新角度去看人生,继而要处理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。与此相关的是,在平日生活中,不论彻底清洁家居的不同地方,或寻求生活上、属灵上有益的改变等,都有助接受和适应神的光明,并因此而带来的改变。

思考问题:

1) 你觉得自己有尝试属神新事物的精神吗?如果缺乏的话,你有甚么方法去解决这个问题呢?

2) 神的亮光有带给你甚么新的看法,或使你发现和着手解决多年来的问题吗?若还未有,你要怎样寻求神改变生命的亮光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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