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6年5月23日
(二年) 第五十一天
愛光明所帶來的改變
「光來到世間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倒愛黑暗:定他們的罪,就是在此。」(約3:19)
雖然人的言行是邪惡,但不一定因此而愛屬靈的黑暗,因為他們可以憎惡自己的邪惡。相反,另外一些人,如本日經文所指,言行邪惡,又感到十分滿足和快樂,甚至喜歡和身邊的人一起行邪惡。他們習慣了享受黑暗,也喜愛黑暗,當然就不喜愛光明了。由此可見,信徒的感覺要調校得正確,才能靠主離開罪惡;而感覺轉變的關鍵,往往是因為對邪惡的評價轉變了,變得恨惡邪惡。
有些人習慣了屬靈的黑暗,即使有屬神的光明來到,也會抗拒它,不願意改變。這可能因為罪人的性格固執,加上缺乏改變的動力等;結果,明明知道光明是好的,卻未能愛上並跟隨光明。由此可見,信耶穌的人需要有嘗試屬神新事物的精神;因為對於大部份人來說,當神的光明來到自己的生命中,初期都有一種陌生的感覺。對於缺乏嘗試精神的人而言,陌生的感覺往往會使人心生抗拒。相反,願意信服主的人會向祂祈求幫助,以克服心裡面因為陌生感而產生的錯誤抗拒,而快樂地迎接神的光明。
喜愛神光明的信徒,往往都喜歡以祂的角度看人生。在黑暗中的人往往靠的是感覺 (伯12:25);相反,在光明中的人,卻往往要靠視力。例如在黑暗中,習慣了與污穢共存的人,厚厚和硬硬的污垢,即使有臭味,但習慣了就不覺得是甚麼一回事;但當光明一來到時,人看清楚了,就可能會感到接受不了之前的污垢,要徹底清除它。相類似,當神潔淨了信徒的心,我們也會想潔淨自己和周圍的一切。接受神光明的人,可以因為接受從神而來的新角度去看人生,繼而要處理多年積累下來的問題。與此相關的是,在平日生活中,不論徹底清潔家居的不同地方,或尋求生活上、屬靈上有益的改變等,都有助接受和適應神的光明,並因此而帶來的改變。
思考問題:
1) 你覺得自己有嘗試屬神新事物的精神嗎?如果缺乏的話,你有甚麼方法去解決這個問題呢?
2) 神的亮光有帶給你甚麼新的看法,或使你發現和著手解決多年來的問題嗎?若還未有,你要怎樣尋求神改變生命的亮光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