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6年5月26日
(二年) 第五十四天
人造火光是短暫的
「凡你們點火,用火把圍繞自己的,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裡,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。這是我手所定的: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。」(賽50:11)
為何有不少人拒絕從神而來的光明呢?筆者想起了以上的經文。的確,神創造這物質的世界,有很多發光的東西,而經文提及的火光,就是其中之一。這節經文描述了一群人用火把圍繞自己,使自己去到哪裡,那裡就有光明。他們是一群遠離神的人,不需要神的亮光。很多人不喜歡黑暗,因為黑暗或多或少給人有不確定的感覺,他們就是不喜歡那些不確定性。當摒棄屬神光明時,有些人就自製光明,並樂於在人造的火光中生活。這是典型以人的發明,去代替神工作的例子。幾千年以來,不同的人,用不同的方法,去取代神的工作。人為的方法一時有效,但卻不能與永恆的神接通。
經文指,那些以人造的火光圍繞自己的人,即使稱為神名下的百姓,他們將必躺在悲慘之中。經文中的「悲慘」,原文ma’atsebah,也指「痛苦之處、悲哀之處,恐怖、折磨」的意思。原來,這群製造火光,並以自己所製造的光明為滿足的人,最終會受折磨,經歷可怖的事,並在痛苦和悲哀中躺下去;因為他們不尋求神的光明。筆者理解,這是指一切以其他人或物,去取代神光明之人的結局。他們以人的工作替代了神的工作,甚至製造出偶像以取代真神。
經文沒有否定他們有短暫的快樂和滿足;這一大群人所做的,神也知道,但卻在此預告他們悲痛的結局。這是要警告人們:不要滿意於一時的自給自足,人最後的永恆終局才是更重要的。在這裡,信徒需要有智慧,究竟解決一時黑暗的問題重要,還是長遠活在屬神福樂之中重要呢?製造火把容易,得到神的光明困難;但信徒究竟是否願意捨易取難,尋求神的光明,以行在祂的光明中,得蒙主耶穌赦罪 (約壹1:7),並過愈來愈遠離罪惡的生活,脫離永遠的折磨呢?
思考問題:
1) 你是否願意拆毀一切可以取代神工作的東西,培養單單倚靠神的習慣呢?為甚麼?
2) 你是否願意捨易取難,向神尋求光明,並行在祂的光明中,愈多遠離罪惡呢?無論願意與否,其原因是甚麼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