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年 第二百八十天

怜恤或羞辱

“公义使邦国高举;罪恶是人民的羞辱。” (箴14:34)

“我喜爱良善〔或作怜恤〕,不喜爱祭祀,喜爱认识 神,胜于燔祭。” (何6:6)

上节经文中的 “羞辱”,并下节经文中的 “良善” 或 “怜恤”,都是同来自一个原文chesed;这字也翻译成 “慈爱、仁慈、恩典、恩待、赐恩、厚待” 等。值得留意的是,chesed翻译成 “羞辱” 是较少的翻译用法,大意是:人民错误地对待罪恶,就产生错误的怜恤而带来羞辱。这跟耶稣的话相呼应:善人从他的口中发出善言;恶人从他的口中发出恶言。这是怜恤或是羞辱,全视乎人心所看重或纵容,而产生的结果,是由神的评价而确定的。

耶稣喜爱良善或怜恤,是指乐意帮助有需要的人。按照前文所提到,律法更重要的精神,乃是一个慈爱的心,并其引申出来的行动。相反,祭祀通常从自己的财产中,抽取一部份,作为礼物献给神。新约时,以色列人普遍相信有钱的人更能得到神的喜悦,因为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可以献祭以取悦祂。但耶稣的一席话,使当时的人侧目。从主的话可以看出:律法中更重要之一,是神的百姓有一颗仁慈和怜悯的心,并有相应的行动。笔者认为,信徒最需要的,是了解神所喜爱的,祂的仁慈和公义,令自己的心思改变,而产生出相应的怜悯行动。

相反,当人怜悯罪恶,罪过便不止息,羞辱就迟早会来到。神所创造的人原本所拥有的怜悯之心,可以被各种各样的罪恶所蚕食和扭曲。因此,耶稣提及公义先于怜悯 (太23:23中),信徒需要了解主公义的判断,以主的公义取代自己的罪恶;继而,才可以感受到祂仁慈和怜悯的心,并可以按照祂所喜悦的心意,去怜悯和帮助别人。当然,仁慈的心是不应该被欺骗的,也不应被人滥用,信徒需要求主的智慧,以主的指引去施行怜悯。换言之,信徒的良善或怜恤,不应该直接或间接促使更多的罪恶出现。

思考问题:

1) 你学习到主耶稣的公义,以致可以铲除了自己生命中各样的罪恶吗?

2) 你觉得自己有主怜悯的心肠吗?若有缺欠的话,你可以如何靠主改变自己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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