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6年4月1日

(二年) 第十天

張開心中的眼睛

「不要貪睡,免致貧窮;眼要睜開,你就喫飽。」(箴20:13)

「所以,主說:你這睡著的人,當醒過來,從死裡復活,基督就要光照你了。」(弗5:14)

耶穌樂見人人心中的眼睛都睜開,能夠看清楚祂的真理和工作;但很可惜,有些人的眼睛得打開了,卻很快又再合上了。上節經文提到:不要貪睡,眼睛要睜開。可能,在古代農耕社會中,人們逃避工作的方法不多,主要就是貪睡。相反,在現今一些城市中,人們平均每天的睡覺時數反而過少,惡化了一些健康的問題;所以,信徒要爭取充足的休息和睡眠,避免生病。同時,信徒如有其他的問題,譬如貪玩、貪食或只顧賺錢等,就要積極處理。經文的下半部份提到:眼睛睜開,人就可以吃飽。因為人的眼睛自然會尋找有益處,起碼會做一些令自己吃飽的工作。筆者認為,這節經文也適用於信徒追求屬靈的福澤。當人心中的眼睛得以被打開,在屬靈或信仰上就會追求飽足;關鍵是在信仰或靈性上睡著的人,要先肯願意醒悟過來。

認真看下節經文,讀者可能會感到奇怪,就是睡著的人,又怎可以醒過來呢?筆者理解是,上節經文中的「貪睡」,結合下節經文,是人選擇去睡,不理會耶穌的工作或光照。的確,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;唯一的方法,就是請他們自己醒過來。經文下半節中指:「從死裡復活,基督就要光照你了」。「復活」原文anistemi,也指「起來、站起來,包括從躺下或死亡的情況中起來」的意思。因此,這半節的經文也可以譯成:從死人中起來。換言之,經文是向那些認同了靈性死亡的人,甚至加入了他們群體中的信徒,呼籲他們要起來,離開走歪了的群體,接受基督的光照,尋求祂復活的生命。接受主光照的信徒,才能看得清楚主的啟示,並得到心靈上的釋放,尋得屬靈的糧食,以致心靈健壯,經歷祂豐盛的救恩。

思考問題:

1) 你覺得自己在屬靈上是睜開了眼,又愈來愈得到屬靈的飽足嗎?若否,你感到自己靈裡的飢餓嗎?

2) 近來,你感通的對象,是那些在靈性上死了的人,還是不斷領受基督真光的人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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