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“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” (可16:16)
“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” (可16:16) [1]
这节经文的原意是 “那 (主动) 相信及已被受洗的将被拯救;(主动) 拒绝相信的将要被定罪”。这段经文的解释要点有三:
第一、经文并没有提及 “不受洗的,不能得救”。
此节经文的上半部份虽然把信和受洗并列,但是,这并不表示作者的意图是要指出两者有同样的重要性。因为经文虽然说:“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”,但下半节经文说到定罪时,却只提及 “不信的,必被定罪”。若果作者要清楚地指出 “不受洗便不能得救”,他应该会在经文中明确地指出:“不信 (或 / 而) 不受洗的,必被定罪”;但是,作者却只指出:“不信的必被定罪”。由此可见,洗礼难以是信徒得救的条件。
第二、只有不信的人,才不能得救。
经文带出了四种可能的情况,让我们了解:(以下的 → 表示因果关系)
1) 信而受洗的 → 必然得救。
2) 不信的 → 必被定罪。
3) 不信而 (没有) 受洗的 → 必被定罪;因为不信的必被定罪。
4) 信而未有受洗的 → 不被定罪,即必然得救。( “信” 的人,不可能同时是 “不信” 的;因此,他们不被定罪,结果就是必然得救。)
第三、不是被定罪,就等于得救吗?
事实上,是。但可能会有人抗议说:不被定罪的人,不等于得救。那些信而未受洗的人,因为未符合 “信而受洗” 的条件,不能说是得救的。换言之,“信而未洗” 的人,他们虽然不被定罪,却不是得救的。[2]
那么,我们要问一件重要的事,那是:在 “得救” 和 “被定罪” 两者中间,还有没有第三个地方?按照新约整体的教导来说,除非人相信有炼狱这回事,否则,应该是没有第三个地方的。退一万步来说,对于相信有炼狱的人来说,即使这些 “信而未洗” 的人,死了以后被扔到炼狱中受苦;但按他们的理论,受苦完毕,在炼狱中的人,还是会上天堂的。[3] 因此,“信而未洗” 的人,正因为 “不被定罪”,不论他们经过什么过程 ,最终,他们都是得救的。
〈马可福音〉中的 “信”
在〈马可福音〉第十六章九至二十节中,有六次提给 “信” 或 “不信”。第十一、十三、十四节中,耶稣四次提及门徒的不信,那不信主要是不信耶稣复活;祂甚至责备门徒的不信 (16:14)。在十六章十六节中,耶稣要他们传福音宣讲的一个重点是:“不信的,必被定罪”。这是第十六章的主题。继后,第十七节中,耶稣提及的 “信” 的人,是有神迹随着他们的。换句话说,“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” (可16:16) 的重点是信或不信,而不是已经接受洗礼与否;这是经文前后都可以印证的。
圣经中的信
旧约中,“信心” 的意思有 “相信、顺服、信托,盼望,信实”;而在新约中,这五层意思同时并存于 “信” 之内,还加上 “去倚赖” 的意思。在新约中得救的 “信”,正正是用来描述因接受耶稣的信息,而因着 “信” 所产生相应的言行。[4] 圣经中,无论是在旧约或是新约中,“信” 都是描述一个人的心灵状态,并对于自身以外的人或物的态度,字义上并没有包含任何指定的言行。因此,若说 “信” 在圣经中包含了 “洗礼” 的行为的话,就是错解了这字的意思了。
由此可见,“信” 和 “洗礼” 虽然有密切关系,但是 “信” 和 “洗礼” 却是指两种不同的行为。
结论是:“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” (可16:16) 这节经文所指的,是人要信耶稣,才能得救;而受洗礼或不受洗礼却不是这节经文的重点,也跟信徒的得救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。
当然,真正信耶稣的人,不是因为自己要得救,而是因为要听从主耶稣的吩咐,都是会接受洗礼的。
[1] 有《圣经》学者指出,〈马可福音〉十六章九至二十节的经文是在第二世纪开始编成的,直到第五世纪前才出现于新约圣经希腊抄本之中。至于〈马可福音〉原来的结尾,一种说法是在十六章八节,以妇女们的惊讶去回应一章一节节对耶稣福音起头的惊讶。另有学者认为:〈马可福音〉原来的结尾很有可能因为书卷破损而遗失了。因此,基督教学术界并不把〈马可福音〉十六章九至二十节如其他《圣经》经文当作正典一样重视。但在本文中,我们暂且假设这是不折不扣的《圣经》原文,具有信仰最高权威的价值来解释。有关本节对洗礼的看法,一般学者较多相信的是第二至第五世纪的教会的信念。那个时期对洗礼的看法,是较为接近带来得救的主张;但从本文的分析中可见,本节经文并不支持洗礼带来救恩的信念。见 L., Hartman, Into the Name of the Lord Jesus’ Baptism in the Early Church, Edinburgh: T&T Clark, 1997, p. 161. 另见詹正义编,《活泉新约希腊文解经卷一:马太、马可福音》,Monterey Park:活泉出版社,1998年,第675至676页。
[2] 有人认为 “外边的黑暗” (太8:12,22:13,25:30) 是那些不能得救,又不是下地狱的地方。但按照耶稣对那些人的描述:“哀哭切齿”,这类人似乎不能得救。(另有人认为,那些在 “外边的黑暗” 里的人也是得救的,请参 雷克.乔纳着,刘如菁译,《末日决战》,台北:以琳,1999年,第80至82页。)
[3] 《天主教教理》(第1030-1031条)。详见https://www.vatican.va/chinese/ccc/ccc_zh-t-1020.pdf,浏览于二○二六年五月十八日。
[4] Bultmann, ‘pisteuo,’ in Kittel, Gerhard (ed.),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(TDNT) Volume 6, Grand Rapids: Eerdmans, 1969, pp. 203, 208, 212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