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最後更新於 2026年6月4日

(二年) 第六十一天

神生命的光

「因為你救我的命,脫離死亡;你豈不是救護我的腳不跌倒,使我在生命光中行在 神面前麼?」(詩56:13)

「這也不足為怪,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。」(林後11:14)

上節經文指,神是信徒生命的光,拯救我們的腳不至跌倒,脫離死亡。其實,每個人的生命,由出生開始,都是邁向死亡;但主生命的光,卻要把信徒從死亡中拯救出來。對信徒來說,死亡不單指靈魂與身體的永遠分離,更是指落入了黑暗的權勢,抗拒光明,與神隔絕,永遠受苦。換言之,死亡不斷吞噬生命的同時,神卻要消滅信徒身上的死亡權勢。

耶穌在甚麼地方呼召信徒,我們就要在那處回應和順服祂。這樣,信徒所行的每一步,都會穩固;即使有驚險,也能夠化險為夷,生活平安,不落入黑暗之中。我們得到耶穌生命的光,就免於跌倒,脫離險境。如詩人見證說:「至於我,我的腳幾乎失閃,我的腳險些滑跌。」(詩73:2) 他差點跌倒,但卻至終沒有跌倒,因為有神的亮光和幫助。相反,在有危險而沒有神亮光之地,人會跌倒,甚至死亡。

耶穌帶給信徒的生命之光,為了使我們活在祂面前。的確,對於崇拜魔鬼的人,牠也可以短暫地使他們脫離死亡或不至跌倒;但牠卻沒有辦法將真神的生命力賜給人,因為牠只能如下節經文所指的,假裝光明的天使。當人犯罪,就是接受了牠罪惡的力量。但更悲慘的是:人生命中殘餘的力量,卻會被魔鬼榨乾,最後更會被牠俘擄至陰間,受無盡的痛苦。這往往是罪人在地上生命將盡之時可以見到的。中國廣東話有一句話,用以詛咒惡人:「因住你收尾嗰幾年呀!」。這是警告惡人做壞事之後,在人生最後的年日,會收取自己惡果的報應。罪人在人生最後的日子中,死亡和撒但的權勢往往把他們抓住,禍不單行,甚至沒有機會悔改。因此,信徒的生活雖然有苦難,但行在神的光中,遠勝於短暫享受世界,卻永遠受折磨。

思考問題:

1) 以上提到的死亡和撒但的權勢,對你來說是真實的嗎?為甚麼呢?

2) 你有信心耶穌會幫助你勝過難關,即使腳險些滑跌,卻不至跌倒嗎?為甚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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