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“受洗,叫…罪得赦”?(徒2:38)

“彼得说:‘你们各人要悔改,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们的罪得赦,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。’” (徒2:38)

经文背景:为什么当时的听众要寻求赦罪呢?

当时,听到彼得讲道的犹太人中,有部份是曾经要求钉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 (徒2:23),所以,他们需要知道如何能得到神的赦罪。彼得回答的重点,乃在于如何展现他们悔改的决心,从钉死耶稣,完全转变为承认耶稣就是基督,是神所膏立的君王。因此,彼得要求他们受洗归入耶稣的名下,并有相应的转变,以得到神的赦罪。[1]

对他们来说,当时 “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” 正是冒着被人赶出会堂,脱离犹太主流信仰群体的危险 (参 约9:22) [2],也冒着危险,被指对罗马皇帝凯撒 (或译该撒) 的不忠 (约19:12)。这是彼得劝勉他们要悔改以得赦罪时,加插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的主要原因。

相反,在彼得继后的讲道之中,再没有把水的洗礼和得赦罪相提并论,而却在多处提及悔改和相信会带来赦罪和新生。现将彼得有关赦罪得生命的经文辑录如下:

“所以,你们当悔改归正,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;这样,那安舒的日子就必从主面前来到。” (徒3:19)

“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(或作 ‘他就是神高举在自己的右边’ ),叫他作君王、作救主,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。” (徒5:31)

彼得对撒马利亚的西门说:“你当懊悔你这罪恶,祈求主,或者,你心里的意念可得赦免。” (徒8:22)

彼得向哥尼流等人说:“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,说:‘凡信他的人,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。’” (徒10:43)

(彼得向奉割礼的门徒解说哥尼流事件。) “众人听见这话,就不言语了,只归荣耀与神,说:‘这样看来,神也赐恩给外邦人,叫他们悔改、得生命了。’” (徒11:18)

(在耶路撒冷大会上。) “辩论已经多了,彼得就起来说:‘诸位弟兄,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,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,而且相信。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,赐圣灵给他们,正如给我们一样;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,并不分他们、我们。现在,为什么试探神,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?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,和他们一样,这是我们所信的。’” (徒15:7-11)

由此可见,彼得在〈使徒行传〉第二章中,特别强调当时的犹太听众要奉耶稣的名接受水的洗礼,是因应他们曾经要求把耶稣钉死,而向他们发出强烈的劝导,要求他们付出代价去信耶稣的悔改行动,是有处境上的需要。

受洗是否叫信徒的罪得赦免呢?

由于路加所使用的希腊文的文法工整,所以在〈使徒行传〉的有关经文中,将使用原文的文法结构来解说。以下,我们可以知道,受洗不是叫信徒得赦罪的;因为,经文中“各人…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”(徒2:38),在原文中,乃加插语或附带语 (parenthetical insert position) [3],结构上与罪得赦免无关;所以在本节中,受洗并非使罪得赦。

在解释经文之前,我们首先要明白新约希腊文并不和当代英文一样,不是以字词次序 (word order) 决定字词的意义。[4] 以当代英文的字词次序 (当代中文、华文或汉语亦然) 来看〈使徒行传〉二章三十八节,我们很容易会将罪得赦免和洗礼扣上一个很密切的因果关系;因为在经文中,这两件事在文字间的距离上很接近 (proximity)。

但希腊文较为惯常用一种 “不自然” (即不顺序) 的字词配对,来解释字词的意义,就是以句子中主语或主词 (subject),配合相对的动词及附带的代名词来综合解释的。因为希腊文经文原意不是由字词次序去决定的,而是由吻合并由附带代名词的动词,及主语称谓所决定的。

希腊文中,每一个动词都带有代名词,配合句子中的主语 (名词或代名词);这用来组合起句子整体的意思。分析〈使徒行传〉二章三十八节的经文,“你” 和 “你们” 出现在不同动词、子句或片语中,就得出以下的分析:

  • (你们) 要悔改 (动词)
    • (你) 各人 (主语)
    • (你)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 (动词)
  • (你们) 叫你们的罪得赦 (主语)
  • (你们) (将或就) 必领受所赐的圣灵

上述经文中,每一个动词的人称皆与其主语的人称相吻合。“你们…要悔改” 与 “叫你们的罪得赦” 在人数与人称上相配合。“(你) 各人” 与 “(你)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”在人数与人称上也是相配合。因此,悔改是 “叫” (众人) 的罪得赦免。换句话说,罪得赦免是悔改直接的结果,并使信徒在将来领受圣灵。个别的信徒则需要奉耶稣的名受洗;而这是彼得在此句中加插的一项强烈劝告。

因此,这节经文应翻译成:“彼得说:‘各人 (你) 要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;你们要悔改,叫你们的罪得赦,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。’” (徒2:38)

悔改使信徒的罪得到神的赦免

〈路加福音〉和〈使徒行传〉是同样写给一位名叫提阿非罗的人 (路1:1-4);同时,〈使徒行传〉表明是接续前书的 (徒1:1-2)。因此,我们应该将这两卷书看为一个整体。有关路加记载洗礼的经文,最初出现在〈路加福音〉第三和第七章,继后是〈使徒行传〉第一、二、八、十、十九、二十二章。当中,直接提及洗礼和赦罪的,只有〈路加福音〉第三章,〈使徒行传〉第二及第二十二章,共三段。

圣经研究中的编修批判指:读者要避免曲解圣经的原意,力求明白和跟随作者的写作意图。作者不会于写作同一课题上前后矛盾,其信息的意义总是一致,可以互相参照的 [5]。因此,要了解〈使徒行传〉二章三十八节的洗礼和赦罪的相关意义,可以参照之前〈路加福音〉第三章的有关记述。(施洗者约翰)“他就来到约旦河一带地方,宣讲悔改的洗礼,使罪得赦。” (路3:3)

以上经文清楚指出:“悔改的洗礼,使罪得赦”。当中的“使”是翻译自原文的一个介词eis。为什么悔改的洗礼,能够 “使” 罪得赦呢?施洗者约翰说:

“‘现在,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,凡不结好果子的树,就砍下来,丢在火里。’ 众人问他说:‘这样,我们当做什么呢?’ 约翰回答说:‘有两件衣裳的,就分给那没有的;有食物的,也当这样行。’ … ‘除了例定的数目,不要多取。’ … ‘不要以强暴待人,也不要讹诈人,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。’” (路3:9-14,…为省略了的内容)

“要受他洗” (路3:7),原文是 “已受他洗”。施洗者约翰清楚指出:不是洗礼能够赦罪,而是人 “结出” 悔改的 “果子” (即行为),与悔改的心相称,才能叫他们脱离神的忿怒,使罪得赦 (路3:8-9)。洗礼只表明他们愿意悔改的决定。〈路加福音〉三章三节中的介词eis,“使” 的意义,并非指直接的因果关系,而是 “迈向或关联” 之意。

简单来说,施洗者约翰这个 “使罪得赦” 的洗礼,是要人有悔改的心和相应改过的行为,才得赦罪,而不是单接受约翰所施行的洗礼。这正吻合彼得说:你们要悔改,叫你们的罪得赦免的意思 (徒2:38)。

施洗者约翰、彼得,也包括路加,都否认洗礼 (这仪式本身) 会带来赦罪,却肯定了 (洗礼中所宣讲、所劝勉的) 真实悔改的行动,使人的罪得到赦免。

本节的结论是:〈使徒行传〉二章三十八节的意思是:众人的悔改,使众人的罪得赦免。洗礼的 (仪式) 行动,不能带来赦罪,只标志着因各人愿意悔改,而有相应的悔改言行而已。“洗礼叫人得赦罪” 的说法,在此节经文中是不合乎作者的原意。换言之,众信徒得赦罪的必要条件,乃是愿意真诚悔改,并有相应的行动,以证明其真实的悔改。在这节经文中,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礼,正显示出当时的信徒须要从曾经要求钉死耶稣的罪过中悔改。这符合路加有关洗礼和赦罪的其他记载,并所展示的属灵原则。


[1] 有关此部份可参考Green, Joel B. ‘From “John’s Baptism” to “Baptism in the name of the Lord Jesus”: the significance of Baptism in Luke-Acts,’ in S. E. Porter, Chris Keith, & Anthony R. Cross (tri-eds.), Baptism in 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Church (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New Testament Supplement Series), 1999, pp. 157-171. 本文只扼要交待其中有关论点,其具体分析在此从略。

[2] 因此,彼得在相关的回答中,表面上似乎没有特别强调要 “相信” 耶稣的问题;但当我们深究为何彼得在此要求听众受洗时,我们便发现彼得也同样要求他的听众付上代价相信主。(换言之,若我们只是字面地跟随这节经文教导人成为基督徒,按此节经文的教导,对耶稣的“信”也变得不重要了。) J. MacArthur, 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: Acts 1-12, Chicago: Moody Press, 1994, pp. 73-74.

[3] 以下段落主要参考:L. B. McIntyre, Jr., ‘Baptism and Forgiveness in Acts 2.38,’ in Bibliotheca Sacra, vol. 153, 1996, pp. 53-62. 关于这种插入语或附带语 (parenthetical insert position) 的例子,原作者用以下保罗的例子 (弗4:26-27) 来说明,因为保罗所使用的希腊文也是工整的。

  • (你们) 生气
  • (你们) 却不要犯罪
  • (你们) 含怒
    • (他或它 即怒气) 不可到日落
  • (你们) 不要给魔鬼留地步

保罗说的是:(含怒) “是否到日落” 和 “给魔鬼留地步” 是没有直接关系的。不然,信徒刚刚在日落前生气,就要绝对地压抑自己的情绪,是不太合理了。相反,“生气”、“犯罪” 和 “含怒” 可以跟 “给魔鬼留地步” 有直接的关系,因为三者都可以直接引来那恶者的工作。原作者指,加插语的用法,在新约希腊原文中是屡见不鲜的。

[4] 旧式英语的字词次序对字词意义的影响,远不及现代英语的大,例如,现今我们还可以在莎士比亚的诗句中,找到字词意义非顺序的表达。换言之,在莎士比亚年代,人们读〈使徒行传〉二章三十八节时,未必会像当今的人那样,认为洗礼能带来赦罪。(巧合的是,基督教会这宗派的开始正值新英语冒起的时期。很可能,基督教会的创办人随着新式英语的来临,而认为洗礼会带来得救;但这其实是错误的。)

[5] “Baptism in 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Church,” pp. 160-162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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