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、 結語:有關五段經文的總結
總結五段有關洗禮帶來赦罪或得救的經文解釋如下:
〈馬可福音〉十六章十六節:「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」
此節的重點在於「不信的,必被定罪」,以「信」或「不信」決定一個人是否得救;而「洗」與「得救」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;雖然,信徒都會遵照耶穌的吩咐去受洗。
〈約翰福音〉三章五節:「耶穌說: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: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』」
經文當中的「水」,是指神潔淨人心,脫離偶像和污穢的「水」(結36:25),亦即「聖靈潔淨的水」;為聖靈重生信徒的工作之一。經文重點為引出耶穌後來所說的,「凡從聖靈生的」(約3:8),「就是靈」(約3:6)。
〈使徒行傳〉二章三十八節:「彼得說:『你們各人要悔改,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。』」
當中「各人」和「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」乃加插語,強調當時聽眾悔改的行動;原文中的「你們要悔改」,乃直接帶來「你們的罪得赦」的結果;因此,洗禮與否,跟罪得赦免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。
〈使徒行傳〉二十二章十六節:「現在,你為甚麼耽延呢?起來!求告他的名,受洗,洗去你的罪。」
以分詞當作副詞來形容所屬動詞的原文文法原則來看,「起來」是為要「受洗」;「求告他的名」是為要「洗去你的罪」。同時,兩個動作是以「並且」連接的;所以,罪得赦免,是因為「求告主的名」,跟洗禮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。
〈彼得後書〉三章二十一節:「這水所表明的洗禮,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,也拯救你們;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,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。」
經文中說到:「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」,即洗禮不是解決信徒「現在」罪惡的問題。既然洗禮不能解決罪惡的問題,洗禮帶來永遠救恩的講法,也無法成立。這節經文最可能的解釋是:強調信徒因為在洗禮中建立與神的關係,復活的基督會在苦難中,因為信徒無虧良心的許願和實踐,而拯救人脫離苦難的傷害。
結語:
筆者詳細分享了以上五段經文的解釋,從中可以知道:洗禮並不能夠帶來赦罪,或於信徒的得救上有份。在信徒得救一事上,要相信復活的耶穌、順從神的真理、真實地悔改、呼求主的名,尋求聖靈潔淨和重生的工作,以得拯救;在生活中,信徒要以純潔的良心面對苦難,不斷祈求神幫助,也為重要。